关于规范托育师资队伍建设 托举普惠托育美好明天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25号
建议主题 关于规范托育师资队伍建设 托举普惠托育美好明天的建议
一、背景(一)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重要性蒙台梭利曾说:“儿童出生之后3年的智能发展,其程度比任何时段都重要。”婴幼儿时期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生命全周期中人力资本投入产出比最高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发展不仅决定了个体未来的健康状况,也深刻影响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二)婴幼儿托育服务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高质量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后顾之忧”。2019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始朝着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三)师资建设是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关键力量托育师资是指3岁以下婴幼儿的生活照护者、教育指导者和发展评估者,托育师资的专业发展是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的保障。为了更有效解决“入托难”、“育儿愁”等托育问题,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发展托育机构,为托育师资的专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着力培养高质量的托育师资。二、现阶段存在的困难义乌拥有数量庞大的婴幼儿人群,3岁以下婴幼儿6.5万余人,每年新生儿出生数2万余人。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浙有善育”实现路径,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已初显成效,然而托育师资队伍建设却成为了制约发展的掣肘。(一)托育师资配备不足尽管我市注重加强托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及职业技术培训,但托育师资培养体系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没有本科专业的毕业生,托育师资的数量和质量均十分有限。因此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托育师资预计仍将以幼儿园教师转岗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二)托育师资水平不足一是“资质乱”,托育人员资质认证混乱,且我国还未提出统一的师资从业资格要求与专业标准。二是“技能荒”,我国托育师资普遍专业理论素养不强、专业实践技能也较弱。三是“定位差”,目前很多托育师资对自身专业定位不明确,未充分意识到托育师资的多重专业角色。(三)托育师资保障不足当前托育师资职后保障不足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管理部门不统一。目前我市及全国大多数地区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是卫健部门,而幼儿园的主管部门却是教育部门,两种园所分属不同行政部门管理,医疗系统内托育师资的职后培养存在很大困难。三、工作建议建议人社局、卫健局和教育局等部门通力合作,立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具体情况设置建设方案。(一)对于托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1.健全自上而下的托育人才教育体系为提升托育人才的学历水平,建议我市教育局:(1)促进中高职学校与本科院校结对,鼓励学生参与相关专业(如学前教育)专升本考试;(2)加快托幼一体化建设,在我市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中加入0-3岁照护课程;(3)在即将落地的本科院校中开设托育专业。2.出台权威性的托育师资专业化标准专业标准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建议由我市人社局牵头,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卫健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涵盖职业道德、专业理论知识、文化素养、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能、学习发展能力等多方面内容的专业化标准。 3.建立专门的托育师资资格认证体系由于没有专业层面的托育师资资格考核与认证,我市托育质量始终不高,因此我市应创新探索专门的托育师资资格认证体系,由人社局牵头,卫健局和教育局联合进行统一考试,支持托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从业人员考取托育师资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托育协会、托育示范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4.制定地区性托育师资职后培养体系托育师资作为医疗系统内的教育人才,具有其特殊性,我市可参考卫技人才的职称认定方案,在新的资格认定基础上,由人社局牵头,授权卫健部门下属的医院设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为新评审专业,按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备案,并制定职称评定和晋级管理评价体系制度。(二)对于托育行业的一线教师1.规范托育师资上岗资格审查机制在专门的托育师资资格认证体系形成之前,建议我市卫健局明确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范围(例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婴幼儿照护师资证);在形成之后,及时整顿队伍,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考取“婴幼儿照护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才可上岗。2.出台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薪资标准建立科学的托育人才激励体系,建议我市人社局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员等各类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培训目录和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或提供一次性岗位补贴和月度岗位津贴,提高其薪资水平。3.依托挂靠单位提供职称评聘路径在专门的职称评定和晋级管理评价体系制度建立之前,建议我市卫健局和教育局沟通,为托育师资提供幼儿园为挂靠单位,让其凭借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医疗系统下托育机构的工作资历参与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不断规范和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的执业环境。(三)对于教育专业的引进人才由于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教育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学前教育领域的高学历人才和行业专家必然是前期托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市应为其打通职后晋升通道,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成为关键核心。1.保持原有执业类别范围评聘职称参考江苏、丽水等地出台的养老服务领域职称评定政策(《江苏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养老服务领域照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建议我市通过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联合培养的形式,让引进医疗系统的教育人才保持原有的执业类别和范围,仍然评聘教师系列职称。在操作层面,教育局要全力配合卫健局,由医院掌握职称评审权报人社局备案,借助合作学校为挂靠单位依法申报职称、进行继续教育。一方面,能降低学校运营的人力成本,硕士以上学历的教育人才完全符合中高职院校教师的招聘条件,通过兼职授课的形式让其进入挂靠单位,能缓解当前我市相关学校师资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能解决教育人才“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减轻医院的考核负担,义乌托育综合指导中心项目即将立项开工,急需更多高学历的教育人才来充实队伍力量。(1)对于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青年骨干,可以选取中职学校(如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或者专科院校(如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作为挂靠单位,由医院和合作学校统一制定考核方案,达到年度考核(医疗业务、兼职授课等考核任务)、继续教育、专业工作年限、学历资质等方面要求的上报人社局正常评聘教师职称,参与医疗单位职务晋升。(2)对于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选取本科院校(如即将落地的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义乌校区)或者研究院(如义乌教育研修院)作为挂靠单位,让其在进入医疗系统之后可以继续参与职称评聘,保证原有待遇不受影响。2.设计“菜单式”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制定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审标准时,考虑到这部分人员的特殊性,可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将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应用推广等)、理论成果(如学术论文、研究课题、教案著作、行业标准等)、医院业务(如辖区管理、教学培训等)业绩均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此外,我市可建立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于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引进人才,放宽学历限制,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形成良性激励机制。一方面,进行人才征信管理,加强对这部分流动性人才的管控掌握;另一方面,提供充足的评奖评优和专业培训机会,设置专项经费,鼓励引进人才申报课题、积极产出学术成果。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卫健局、人力社保局
办理落实情况
采纳  √ 部分采纳   留作参考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 225号吴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吴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托育师资队伍建设 托举普惠托育美好明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2019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义乌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义政办发〔2019〕97号)这项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婴幼儿托育服务队伍。将照护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等。“到2020年,我市初步建立完善儿童早期成长发展咨询指导与监测评价体系、照护服务有效供给体系、照护服务专业队伍培养体系、照护服务行业标准规范体系、照护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系等。”,到2025年,“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95%以上”。 2019年以来,我市加大保育员、保健员及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已连续4年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每年培训保育员3000名以上,目前全市托幼托育机构保育员持证率已达到90%以上。开展国家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在市妇保院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开发56个课程,组织多期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指导员培训班,培训指导员590名,其中国家级师资2名,省级师资7名。 在本地的浙江机电学院、国际贸易学校开设了育婴专业课程,2022年秋季招生220名。强化“医防护”一体化融合, 近年来,市妇保院持续招引高端婴育专业人才4名,14个镇街卫生院招引育婴师员7名,专门从事养育指导服务。 二、办理情况 托育服务目前我国尚未列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卫健部门2019年负责牵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对托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仍存在空白,托育服务受出生人口数量下行、疫情影响及招生规模小等因素下赢利较难,托育行业待遇不高,高素质人才吸引力度不足,人员流动性较大,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针对吴丽丽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对策。 (一)积极满足社会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大力促进各类托育服务的发展,包括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社区办托、用人单位办托及家庭办托等多元化格局。 (二)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逐步出台各类标准规定,对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及创建示范性机构评选活动,加强品牌引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定期培训,从国情出发,逐步提高人员准入门槛,如要求持证上岗,限制55周岁以上年龄进入。 (四)强化政策支持。今年正式实施《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方案》,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提供建设补助及运行补助,减轻机构运行负担及家庭托育负担,建设15分钟婴育服务圈。同时,加快制定出台《义乌市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义乌市托育机构标准及等级评定办法》等配套规则,不断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下步计划 (一)完成全市3000名保育员培训。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市妇保院承办。并鼓励所有学员参加职业资质考核。 (二)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浙大儿院义乌分院加大人才引进培育,打造区域性儿童医学中心。市妇幼院争取立项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梅苑幼儿园挂牌义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心,积极发挥人才培养基地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待遇等政策。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及地位,建立人才职称评定及晋升通道等。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05月25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