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进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26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进度的建议
我们义乌是共同富裕示范区,也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示范点,关于农村住房生活,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农民住房建设,对于农民来讲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也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产业基础。在义乌凡是完成有机更新的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均有一个飞跃的提升。突出表现是,村集体和农户的经济收入快速增加;村庄人居环境大为改善,旧房的安全隐患问题得到解决。达到“美丽乡村”标准;社会矛盾减少,实现了村庄善治。但在不少农村因近20年左右未审批宅基地,危房增多,导致部分农户原拆原建,对村庄整体规划不合理;增加邻里纠纷,突出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比如给土地征收带来一系列不利因素。建议市政府与自然规划局帮助没有确权的农户化解如小产权房、违规建造等遗留问题,对于建房用地指标紧张的农村给农民一个合理建设用地指标。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黄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5年,我市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至2019年底,全市上下形成攻坚合力,用四年时间集中开展了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以“一户一宅”为原则,对“一户多宅”、已拆翻建、建造层数、分家析产、面积误差等有关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去年以来,我市宅基地改革专班广泛充分调研,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道)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该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和用地规模核定情况,采取“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注重村居设计和历史文物保护,既满足村民现代生活需求,又保存村落肌理,传承历史文脉,体现义乌文化特色。同时,兼顾历史建筑保护、村庄环境治理、配套设施完善,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三、下步计划 近期,《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将上报市政府审定,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会同宅基地改革专班其他部门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今年我市争取完成8000户以上农民建房审批,让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制订农村建房遗留问题的相关分类处置政策,后续我们将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以往的成功经验,并借鉴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政策作进一步完善,争取更大的改革红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黄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历时20余年,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5年,我市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至2019年底,全市上下形成攻坚合力,用四年时间集中开展了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以“一户一宅”为原则,对“一户多宅”、已拆翻建、建造层数、分家析产、面积误差等有关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结合宅基地改革试点,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微改造”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和用地规模核定情况采取“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的改造模式。“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注重村居设计和历史文物保护,既满足村民现代生活需求,又保存村落肌理,传承历史文脉,体现义乌文化特色。同时兼顾历史建筑保护、村庄环境治理、配套设施完善,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还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并通过安排800亩新增用地指标、开展宅基地跨村安置等方式,今年争取完成8000户以上农民建房审批,让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同时,国家层面正在制订农村建房遗留问题的相关分类处置政策,后续我们将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以往的成功经验,并借鉴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政策作进一步完善,争取更大的改革红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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