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义乌市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29号
建议主题 关于深化义乌市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建议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巨大潜力的经济资源、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相继《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目标和新要求。医保支付改革既是医改“三医联动”改革的核心部分,也对卫生事业发展尤其是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医疗保障和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成为“十四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主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强调: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一、存在的问题:随着2022年1月1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中药饮片实行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政策实施,而我市符合中医药特点的DRG医保支付方式尚未建立,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1.中药饮片实行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政策实施,使众多中医医疗机构生存发生困难。由于历史原因,中医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不同,综合实力相对不够。综合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手术等高价值项目,中医医院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中药饮片收入。实行中药饮片顺价25%销售政策后,新增的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了中医诊疗收费项目,调升价格83项(共197项),占42%,调升价值有限,最低的0.20元,50%以上的仅5项,占6%,这些根本无法弥补医院收入下降,以市中医医院为例,政策实行后,医院收入减少3000多万。在同样工作量情况下,医务人员人均收入减少4-5万元,对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冲击。 2.目前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参照综合医院执行,按病种付费、按分值付费等都按照综合医院西医病种制定,不能凸显中医药特点。中医医疗机构在治疗疾病的时候,会另外使用中药及中医设备治疗,这个必然会比西医治疗花费更多的费用。例如许多脑梗死患者中西医结合治疗后,患者的预后明显好于纯西医治疗。但DRGS支付中,没有加入中医药治疗的元素,没有合理地体现疾病治疗中中医药的分量、参与度以及相容性。还有一些疾病西医只能保守治疗,加上中医特色治疗后,可以有很大改观,导致费用比纯西医治疗高。有的疾病医保未能实现同病同价,例如骨折患者,中医的复位+中药治疗可以康复的情况,却不能拿到西医手术的费用。3.有部分中医创新项目、中医治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未纳入医保范围。比如督脉熏蒸、火龙罐、火龙灸、中药熏洗、中药封包等功能疗效明显、深受患者喜欢、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项目目前均未纳入医保范围。二、其他县市的做法1.杭州市结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中医绩效考核指标,不断完善DRGs点数付费办法,从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等6个维度,构建了以“中治率”为核心指标的医保支付政策评价体系,强化了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属性。2020年在杭的48家有住院业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共获得2.2亿元激励资金,95%以上中医医疗机构都获得超过项目付费的收入,极大促进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药、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积极性,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中医药在支付方式改革中,没有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此外,杭州市进一步优化中医诊疗服务价格体系,新增中医药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项目和中医诊疗项目。对部分中医诊疗项目进行了上调,不断完善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体系。2.宁波市从2010年起,新增对中医类经常性经费补助范围,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对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对中医给予补助,近年来,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探索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三、意见与建议1.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结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中医绩效考核指标或中医优势病种,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2.加强医保支付政策倾斜。发布中医优势病种,比如,肺癌晚期的中医治疗、骨科的桡骨远端骨折的中医保守治疗,使用中医疗效好,医疗费用投入少,对这类中医优势病种在医保支付时保证与西医同价。结合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区别其它医疗机构,对中医医疗机构实行分值价值倾斜,提高基金拨付总额。3.对“西学中”等使用中药饮片人员加收中医辨证论治费,促进中医药在临床的广泛使用,吸引更多医务人员投入中医药创新发展事业。4.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适度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将更多中医诊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5.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对中医门诊人次和住院床日给予额外的补助。6.坚持系统集成,做好政策衔接,坚持“守正、价值、创新”的改革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落脚点。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充分推动医疗保障和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1
承办单位 医疗保障局
办理落实情况
采纳  √ 部分采纳   留作参考  
吴委员、丁委员: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义乌市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1.关于“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我市鼓励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运用中医技术,全面实行住院 DRGs 支付改革,医药服务比例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建立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新模式,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组相近的支付标准。2.关于“加强医保支付对中医的政策倾斜”。目前,有疗效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治未病、煎药费、符合国家标准或我省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等自费项目纳入到个人历年账户支付范围,鼓励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部分慢性病病种中医治疗实行按人头或按病种付费。3.关于“对‘西学中’等使用中药饮片人员加收中医辨证论治费”。目前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已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非中医人员收取一般诊疗服务费。4.关于“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4月上旬,我局召集浙四、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二院、妇保及主要的民营医院,召开就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主题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医院意见,为下半年争取金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做准备。5.关于“加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今年以来,我局逐步完善医保数字化闭环支付体系,争创门诊“APG点数法”支付国家试点、急性后期“PDPM点数法”支付省级试点,推广中医按疗效价值支付,借鉴兰溪经验,遴选部分病种试行,鼓励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不断减轻患者负担,计划今年7月先在宅卫生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展开试点工作,时机成熟再全市推广。6.关于“坚持系统集成,做好政策衔接,充分推动医疗保障和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在金华市级统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一后,我局将争取金华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基础上,重点向中医中药倾斜,调整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 月13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