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农村有机更新政策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84号
建议主题 关于优化农村有机更新政策的建议
农村有机更新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步骤,其意义深远不待赘言,并且在具体实施中也取得了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变化,有些政策法规也应跟着变化,作一些适应性的调整:一、关于三孩政策后的政策调整。84.5号文件规定,农村有机更新政策规定生第一胎者可增加一人的住房面积。但目前生育政策已放开可生第三胎,而增加住房面积的规定仍未改变。为贯彻可生第三胎政策落实,建议增设已生二胎者可增加一人住房面积的规定。二、关于84.5号文件高低结合的问题。东上村高层需求小,总共只需11层高层4栋左右,这样会导致建造成本高、后续管理难,居住品质差。在总用地面积不突破的条件下,高层是否可以由街道统一安置到高层集聚区块(例如毛店集聚区块)。如果安置到统一区块以毛店集聚一期为例只需两栋高层就能安置我村高层指标,同时能进行统一管理,有利于对物业、消防、出行等各个方面解决难题。能极大的提高村民参加旧改的积极性,能实际解决村民“建房难、没钱建”的难题。三、有机更新建房模式多样化,应根据建房类型区别对待。对于普通三层半(四层半)的垂直房,由于技术难度不高,可以由农户或集体组织统一选择有资质的建筑单位建造,大大减低建造成本;对于高层或是全开挖低层,为确保安全和质量,实行委托“代建”模式,但应减低代建成本,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自规局、社区建设办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王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有机更新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切实回应群众要求解决农村改造难的焦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并每年列为民生实事。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意向签约农户41688户,其中签约率90%以上的有107个村;有89个村拆除旧房16945户;110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124户,审批面积197.55万平方米;有26个村6334户已开工建设,641户已结顶。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我们正在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一、关于计生政策调整问题。国家对计生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开三孩政策后涉及原人口增计问题,目前84.5号政策是夫妻双方均为农民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可以增计一人,从政策前后平衡考虑,如要放开二个子女再增计一人的政策,还需市里协调计生、农办、社区建设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慎重研究。二、关于84.5号文件高低结合的问题。84.5政策是明确的,原则上规划集中联建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7米)不少于5幢,每幢不少于2个单元。东上村高层可以由江东街道统筹规划建设,具体选址由街道明确。三、关于减低建房成本问题。一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微改造”。如针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宜全拆全建、部分村无法整村拆改问题,以84.5号政策为基础,我们认真起草完善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目前已基本成稿。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结合村庄肌理,因地制宜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另一方面自愿开展代建。由村自主决定是否代建及代建比例。不代建的须严格按批准的村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建设,镇街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监管,防止因规划违章破坏整村风貌。对已经代建的和自愿开展代建的村,延续原政策给予补助,减轻代建村和群众的经济负担。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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