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5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
在《浙江省农田水利“十三五”规划》指出浙江省农村水利工作虽然取得了定的成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 ,我省农村水利建设还相对滞后、标准偏低,重建轻管未得到彻底改变,设施老化和功能弱化等问题突出,农村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同时要以发展旱涝保收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为核心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管护运行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旱涝保收和高产稳产,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为目标。一、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推进“非粮化”政策过程中,增加了不少可耕种的农田,但开垦出的农田对应的水利设施大都处于无水利设施或年久未用、年久未修等状况。同时在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中致使部分农田水利设施(渠、沟、水源等)不配套、不畅通,导致严重缺水,进而无法进行粮食生产,直接影响粮食生产安全。建议水务局对于“非粮化”整治地块没有水利设施和水利设施功能失效等现象进行地毯式排查,掌握基础情况,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保证水利设施及时修缮。建议水务局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监管力度。保证水利设施出现损坏时前期有人发现,后期有人修复。同时建立与农户联系的相关渠道,形成巡检人员与农户互补,对于出现水利设施损坏和水流量少的情况水利局能第一时间知晓,并及时解决。建议水务局增加农田对应水利设施验收标准,从建筑材料、设计方案、水源路径、等方面逐一制定标准,确保就新增地块渠道配套水源顺畅,并出台公用农田水利设施方面后期维护管理措施。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虞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关于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前期工作及成效如您所述,我市在“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同时整治后的农田存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破损,农业灌溉用水紧缺等问题,无法保障其粮食生产效益。为破解难题,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2021年11月,推动出台了《义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两年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2 年)的通知》文件,2022年新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1.19万亩,其中义亭区块0.4万亩。二、办理情况围绕水利设施建设的问题,近期我局主要作了以下两方面工作:1.开展农田基础情况调研。为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管护运行长效机制,以及对“非粮化”整治地块没有水利设施和水利设施功能失效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2.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2021年,我市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829.4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3758万亩。2022年年底,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4.66万亩,对新建区块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三、下步计划1.加强农业灌溉保障。为打通农业供水紧张堵点,水务部门已委托省水利水电测绘院编制《义乌市城乡水网规划》,委托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编制《岩口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通过统筹调配灌区水资源,解决灌溉用水,特别是“非粮化”整治后地块缺水问题。2.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投入。2022年年底,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4.66万亩,对新建区块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开展农田基础设施整治行动,向市财政争取资金用于农田基础设施新建和提升改造。2022、2023年重点整治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到2023年底确保10.09万亩粮功区全部能用于粮食生产。2024、2025年,重点整治粮食功能区以外农田的基础设施缺失情况,提高我市农田整体质量和基础设施水平,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能力。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市“三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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