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第250号 | ||||||
建议主题 | 关于消除经营性场地供需紧张的建议 | ||||||
建 议 内 容 |
党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2022年宏观经济工作应当“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这个大背景下,王健书记在中共义乌市第十五次代表会议上指出:坚持和深化“义乌发展经验”,坚持“兴商建市”不动摇,稳中求进,以进求变,朝着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奋勇前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长7.5%,突破2300亿元,规上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数字经济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内外贸突破1.1万亿元,跨境电商突破2000亿元的五年发展目标。要实现上述五年发展经济目标,需进一步厘清制约发展瓶颈。调研分析:我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指出:坚持和深化“义乌发展经济”,坚持“兴商建市”不动摇的指导思想。我想必须要下好“招大引强”、“扶持小微”两盘棋。义乌市场发展是靠千千万万前店后厂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断努力发展起来的。为实现内外贸突破1.1万亿,跨境电商突破2000亿的五年发展目标,必须要有各类市场经营户所需的经营场地、仓储场地、物流配送场地等,同时通过持续深化义乌品牌,继续打响小商品市场的口号,以精、细、特、优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结构,但由于用地指标紧张,政府近年来均未向贸易板块提供专用土地,一直以来只能靠租赁解决,随着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房租等经营成本逐渐上升,近年来很多义乌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经营户都往周边的东阳、浦江、金华、武义、兰溪、诸暨等地转移。而要实现从地区生产总值1600亿到2300亿五年经济发展目标,也一定需要引进大型企业,培育大批规上企业,但这部分生产总值增量也需要增加相应的经营场地,需要有竞争力的经营成本。因此,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仍需抓住“生产经营用地”这个牛鼻子,如不加重视,将来生产经营场地紧缺可能成为制约义乌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以上痛点,对此我建议:1、减少房地产用地指标,近年来义乌市区及各乡镇大面积的房地产开发,导致目前住宅楼房空置率较高,希望政府能控制并减少房地产用地,用地指标向企业生产经营及市场发展适当倾斜。2、将现有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在规划不冲突、不影响消防安全和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适当提高容积率、提高建筑密度,允许将老旧厂区拆掉重新规划,重新建设或者升层增容,这是增加经营场地非常有效的举措,也是提高亩产效益的有效措施。3、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虽然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4)20号文件公布已有八年,但考虑义乌市现阶段的用地指标紧缺的痛点,依然应该进一步落实该文件精神内容,因地制宜地将历史遗留低效用地再开发、再规划、再利用,通过零增地改变旧厂区陈旧面貌,促进义乌经济发展。4、加快农村(特别城乡结合区)的有机更新改造工作,让有机更新后房屋在满足消防安全、满足环保要求情况下用于商业经营,这样既有利于义乌经济发展,又能为村民提高收入,实现共同富裕。5、过去两年政治局经济会议的通稿都提到“环境治理”,2019年的提法是“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2020年提法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而这一次呢?整个通稿内容只字未提“环境治理”,我认为不提环境治理不是说我国已经实现了环境治理的目标,而是因为过去环境治理付出的经济代价太大,因此现阶段环境治理工作在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上应做出适当的调整,让经济喘口气,为实现未来五年的经济发展目标留出更大空间,鉴于此,义乌政府应让企业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和市貌市容的前提下,允许审批后搭建临时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与此同时,允许企业在不影响环保排放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环保要求,降低企业环境治理成本,让企业喘口气。 | ||||||
信件附件 | 无 | ||||||
提交时间 | 2022-12-30 | ||||||
承办单位 | 自规局、经信局 | ||||||
办理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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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
楼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消除经营性场地供需紧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工业企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世纪初各镇街均设置了工业区,但大多以家庭作坊式的3~5亩用地的低小散企业为主,生产、居住、仓储三合一现象严重。原先拿地的企业现今大部分已不再生产,并有改变使用功能的情况,且纳税非常低。后因国家政策我市的工业发展主要集中在位于苏溪的义乌工业园区和稠江的经济开发区。我市城市工业企业发展的最主要瓶颈是用地资源紧缺,因此近些年不断强调工业企业要整合,要转型发展,同时资源要向规上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要“招大引强”。现我市对现有企业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业企业建筑密度从2000年的32%逐步增加到现今的最大50%,容积率从1.2增加到最大4.0。根据工业企业实际发展状况,2020年8月我局会同经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我市确定的允许改扩建区或有条件改扩建区,且未列入城镇有机更新改造范围的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满足一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实施改扩建以及利用地下空间等途径提高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可以通过厂区重建增加生产建筑面积提高生产能力,也可以通过技术改进生产设备而提高产能,技改部分经信局有补助政策。同时我们将对位于工业区周边的农村利用农民自建房植入相应的电商、员工宿舍等为企业配套的产业功能,以推动工业企业再发展。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6月15日 | ||||||
反馈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