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解节能减排和企业生产矛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49号
建议主题 关于化解节能减排和企业生产矛盾的建议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的大国担当,也是一切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在这大背景下节能减排一定是全社会持续要做的一项非常艰难的共同责任。特别是每年的第四季度都有拉闸限电措施,使企业的正常生产受到极大影响,给各行各业及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因此在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矛盾之间。经调研走访后我建议:限制或置换全市范围内用电量与产出比、亩产税收效率较低的企业;加强全年规划,在年初时给予每家企业一个全年的用电指标,由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情况在淡、旺季时进行调节,由企业统筹安排用电指标。出台光伏安装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在各自厂房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形成光伏购买、安装、售后规范体系。希望有关部门与有资质、有能力的光伏企业能谈成合作协议,在价格、售后方面进行明确,并给予企业一定政策倾斜,便于企业业务对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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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经信局、发改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廿三里第12号代表建议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一、年度化实行工业用能预算管理。根据企业近三年综合能源消费、能评审复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行业能效水平、亩效益评价等因素,确定年度企业用能基准,实行企业年度预算化用能管理,便于企业根据设备更新、订单量、淡旺季等情况合理统筹用能,避免一刀切、突击式的拉闸限电,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差别化制定工业用能预算标准。在用能预算化管理中,根据企业行业分类设定差别化标准,对属于高耗能行业的企业以及用能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用能水平的企业用能予以严格控制,对上市企业、列入上市培育的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予以支持,鼓励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优选新能源合规企业列入白名单,推荐企业择优合作供应商;鼓励企业在各自符合条件的厂房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在用电高峰时减少对网供用电的依赖;加大对新能源厂家和产品的双随机检查,形成光伏购买、安装、售后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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