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第242号 | ||||||
建议主题 | 关于加强校园安保力量的建议 | ||||||
建 议 内 容 |
校园安保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防止外来侵害,保障师生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了各种措施,在有效加强校园安保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公办学校安保力量均已按《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要求配置。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现有校园安保力量仍存在捉襟见肘现象,安保人员不仅要做好安全防范,还要承担着疫情防控工作,部分安保人员始终在一线连轴工作,加大了安保人员的工作强度。但校园安全工作事关重大,不得马虎。因此,我通过调研建议有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1.对全市校园安保情况进行实际排摸,根据各校校园面积、师生数量、疫情防控形势等实际情况,对部分学校适当增加校园安保力量。2.加大人员经费投入,现财政预算校园安保人员经费为每人每年44300元,平均每人每月3691元,除去社保、服装装备、伙食费、税费、企业管理成本等,安保人员实际待遇偏低,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测算,在下周期招标中能提升校园安保人员的预算经费。3.建议有关部门成立专职的一校一辅警队伍,将安保人员按辅警标准招录,纳入归属地派出所管理。校警承担着上下学时学校门口及周边秩序维护、校园安全检查和周边巡逻盘查、接受报警求助、会同学校加强校门管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职能,构筑更为坚固的校园安全防线。 | ||||||
信件附件 | 无 | ||||||
提交时间 | 2022-12-30 |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公安局 | ||||||
办理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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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
关于对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廿三里街道05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局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保力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教育局一直非常重视校园安保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安保,做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市先后在2016年、2017年和2020年通过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义乌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目前,我市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保服务均由中标的四家保安公司开展安保服务,合同期为2020年9月—2023年8月。义乌瑝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人均42006元/年为稠城、福田、廿三里区块的校园提供安保服务;义乌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人均43600元/年为佛堂、江东、赤岸区块的校园提供安保服务;浙江稠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人均42360元/年为义亭、稠江、上溪、城西区块的校园提供安保服务;浙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人均41600元/年为苏溪、后宅、北苑、大陈区块的校园提供安保服务。 根据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章人防建设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在校师生员工人数、门岗数、学生寄宿情况、周边治安等情况,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专职保安员: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 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每增加500 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走读寄宿混合制学校均按照师生员工总人数为100人以下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增加300名师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标准执行。涉及多校区的学校,其每个校区按在校师生实际人数根据上述标准,独立配备专职保安员。我市所有派驻学校的安保力量均按上述标准配备。 二、办理情况 目前,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平安为核心的校园安防体系,我局在积极谋划校园安全数字化改革,在人力防范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互联网、物联网、智能、集成等技术,对校园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全面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隐患。通过升级校内老旧模拟监控设备,在关键区域加装高清摄像机;新增AI+视频结构化算法服务器,采用行为分析技术、人脸识别技术等对视频进行智能分析。通过智能分析、数据挖掘得到关键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校园车辆出入口系统、周界防御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善。 三、下步计划 1.每年暑期及时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保人员进行摸底,按标准及时调整人数。 2.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测算,同时向财政争取资金,拟在2023年《义乌市教育局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中提高校园安保人员的预算经费。 3.会同公安部门,积极谋划一校一辅警队伍建设,将校园安保人员按辅警标准招录和管理。 4.争取建立区域校警中队,提高机动处置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 | ||||||
反馈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