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第237号 | ||||||
建议主题 | 关于失智老人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建议 | ||||||
建 议 内 容 |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2020年全国老年人有2.55亿,民政部数据显示,约有18.3%的老年人为失能、失智,失能失智老人总人数超过4000万人,失能老人已经享受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现急需解决失智老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问题。我市失能老人已经于2018年10月享受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者经评估达到一定照料和护理需求的,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费用主要由长护险基金支付。但我市失智老人尚未实行长护险基金支付,现需要解决。随着老年人平均寿命的延长、自理能力的下降,失智老人数量将越来越多。失智老人需要长期照护和服务,建立失智老人的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当前失智老人照护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家庭负担大,失智病程漫长,护理难度大,需专人护理,有些还会出现严重的精神症状、走失、自伤等,家庭中一旦有失智老人,就会给家庭带来长期困扰。失智老人要进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而“等不起”,一般收入的要进民办养老院往往因专需护理费贵而“付不起”,家庭更需要国家补助。失智老人与失能老人应公平对待,同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此,提出建议如下:建议建立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智老年人因失智、疾病或者意外伤残等原因需要护理时,能够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的一项保险制度。参保者经评估达到一定照料和护理需求的,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费用主要由长护险基金支付。目前上海、青岛等15个城市已经实行,这种制度有三类具体护理服务模式:社区居家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和住院医疗护理。筹资上,可以与失能老人享受同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从医保缴费中调剂,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中,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同时购买长期护理保险,由医疗保险部门管理,最终可建立独立的老年人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失智失能老人是养老的主要群体,解决失智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是国家的重要民生问题,民心稳才社会稳。 | ||||||
信件附件 | 无 | ||||||
提交时间 | 2022-12-30 | ||||||
承办单位 | 医保局 | ||||||
办理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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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
蒋代表: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失智老人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目前我市长护险政策重点保障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结合义乌长护险实际试点工作来看,我市重度失能又失智老人已纳入保障,但部分行动能力尚好的失智老人(如老年痴呆人群)尚未纳入保障范围。考虑到近年来社会上对失智老人纳入长护险的呼声越来越高,失智人群照护难度大,专业性强,负担重,实际护理需求程度不亚于重度失能人群。我局在长护试点过程中不断收集政策诉求,已基本掌握我市尚未纳入保障的失智群体分布及护理需求,在接下来的试点工作中,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调整评估标准,逐步将因重度失智导致失能的人群纳入保障。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义乌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6 月13日 | ||||||
反馈附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