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保障高层消防安全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07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保障高层消防安全的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稠城街道现有高层建筑(10层以上)128幢,其中公共建筑51幢、住宅77幢。公共建筑共173部电梯,住宅建筑共计143个单元218部电梯,合计391部电梯。近年来,我市镇街及消防安全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基础建设、宣传教育、执法督察、创新治理,消防安全形势有所好转。据我市《火情通报及研判》资料,2021年1-12月全市共受理警情3706起,其中受理火警979起,火警起数同比2020年下降17.87%,同比2019年下降19.69%。其中成灾83起,同比2020年下降20.19%,同比2019年下降48.13%。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义乌市城市及农村有机更新的持续推进,全市范围内高层建筑数量将持续快速增长,面临的高层消防安全监管压力持续上升。而其中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成为最大隐患之一。同样据我市《火情通报及研判》资料,从受理火警的场所分析,交通工具类火警占火警总数的20.74%,从火灾发生场所分析交通工具类火灾 31 起,占总数的 37.35%。一、存在问题1、电动自行车“上楼”隐患大。以稠城街道向阳社区回迁小区向阳府为例,现已入住270多户,有电动自行车家庭150户以上,占比55%以上。有小部分业主贪图方便,通过电梯把电动自行车拉到楼上私自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2、物业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存在巡查不勤、不敢管、投入少等问题,导致问题隐患越积越多。3、我市现在高层救援设备无法应对。据了解,我市救援车最高70米,高喷车75米,救援心有余而力不足。二、他山之石和我市试点做法1、潍坊市奎文区在辖区内瑞泰南郡、圣华公寓、新龙湾等多个小区及社会单位试行安装电梯电动车识别系统。当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内,系统会自动抓拍图片并现场联动语音报警,同时输出信号到电梯主板,控制电梯停止运行。电动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已在全省多地试点运行。2、2021年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稠城街道消防站、绣湖社区在绣湖公寓先行完成试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该项目利用在电梯中加装智能监控设施,自动识别电瓶车入梯情况,一旦发现,电梯自动停止运行,同时高层物业服务单位和街道消防站监管账户做到实时监控,自动预警,从技术层面杜绝高层住宅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带入楼道及家中充电,避免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高层建筑火灾。三、法规2020年7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住宅小区、单位应当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区域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限时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当避免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充电。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定期检修蓄电池电气线路,防止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禁止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四、建议1、完善高层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桩配套建设。尤其是新开发的项目,本着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在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式充电桩,满足需求。2、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电梯监控锁止系统,列入民生实事。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已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由政府予以补贴。未开发完成的项目本着“谁开发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安装电动自行车监控锁止系统。3、在继续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通过正反两方面导向机制,促进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自我救援能力,夯实高层消防群众基础。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2-12-30
承办单位 消防救援支队、财政局、建设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陈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保障高层消防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自2018年6月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市安委会和市消安委先后下发《义乌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点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点建设被列入市政府2020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从源头上将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纳入政府“智慧消防”建设大框架。 全市在居民小区、商场医院、企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区域新建智能站2460处,充电接口8.5万余个,实现了100辆以上企业和10辆以上快递、外卖点的充电桩全覆盖。在为民众生活、生产提供方便的同时,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不规范充电等引发的消防安全风险。 全市消防宣传力量联合派出所民警、物业公司、居委会等进村入户开展专项宣传2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组织浙中新报、金华晚报、义乌商报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随意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全市共曝光火灾隐患960余处,形成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有效震慑电动车违章停放、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支队拍摄电动车电瓶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的实验视频,实验视频通过义乌电视台、双微平台、门户网站进行滚动播放推送起到了强大的警示效果。 二、今年新开展的工作 (一)纳入义乌市2022年度政府重点工作。根据金华市2022年度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在高层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电梯轿厢阻止系统1000套被纳入义乌市2022年度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作。今年以来,根据《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支队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属地镇街,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1617处,立案处罚18人。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发动属地镇街网格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物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力量进入村(社区)、高层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并在高层住宅小区电梯前室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标语、火灾警示案例和安全停放提示,在集中停放充电区统一设计摆放充电导视、安全警示和应急处置提示展板。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三清三查”即清理住宅楼公共区域杂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竖井内杂物等;检查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登高面是否被占用等。 (二)建强微型消防站。根据《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属地镇街要督促辖区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按照建设标准配齐人员和必要的消防设施,物业单位要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前往属地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属地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对辖区高层微型站开展拉动演练,提高“打早灭小”能力。 (三)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属地镇街要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同时利用高层建筑楼宇电话、电梯广告、橱窗、LED屏等媒介,开展“进店入户”式消防宣传提示,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警示案例、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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