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法院对老赖执行力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19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大法院对老赖执行力度的建议
(案由)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权大于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法院的执行力度也在逐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在于政府能为企业打造有法可依、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案据)在义乌这座没有围墙的城市,作为“世界小商品之都”,义乌与世界232个国家和地区有着贸易往来,市场外向度超过65%。市场有7.5万商户,关联着210万个中小微企业。义乌将210多万种商品从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源源不断输向全球232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市场经营户开展经济活动时不可避免产生资金往来。欠账不还的老赖们在政府近年来的限高等措施的行之有效的精准打击下生存空间也在逐步缩小。但社会上依然是盛传“欠账的是爷,要账的是孙子”。这句话反映了欠账不还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老赖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活动的开展,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法律不能有效执行,没有对老赖形成有效的威慑力的关键原因就是法院的执行力尚待完善。具体表现在:1.个别法官单纯追求结案率。据2021义乌市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共受理案件221366件,办解222450件(含旧存)的案件总量均居全省第一,大量的经济案件工作量导致人手少义乌法院超负荷透支,个别法官承办人以终本方式的随意报结现象存在草率结案。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如典型家族团伙季正明、季正华案件债权人赢了官司其名下房产出租执行难,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而老赖却因法律漏洞逍遥法外。老赖的侥幸心理导致“赖”得习以为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给债权人造成精神和物质层面的双重伤害,即赢了官司却输了钱,进而对法律失去信心。2.执行过程受阻。对异地老赖的追讨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即使查封了异地老赖的房产车辆等,由于畏难情绪等原因,也存在迟迟执行不了的现象。3.普法案例宣传不到位。对市民的法律教育应该重视。尤其是在义乌世界小商品之都大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市场经营户和市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很薄弱,法律教育至今还是沿用较为传统的模式,这是导致市场经营户和市民法律意识普遍缺失的重要原因。老赖们更是“无知者无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力度。建议:1. 提高终本案件的合格率。法院内部各机构要加强终本案件的要素审批管理。消除办案人员的个体差异。严格统一终本案件的结案标准。有效把控终本的质量。以制度提升终本案件的水平,提高终本案件的合格率,就等于提高了案件的执行力。2. 及时对老赖名下的房产根据程序按规定拍卖、出租的租金追讨执行及时处置。 3.提升异地追讨案件的执行力。穷尽一切手段提升异地追讨老赖的案件的执行力,要加大跟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从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角度对老赖进行全方位的立体方式方法予以惩戒。压榨老赖的生存空间,绝不保留滋生老赖的土壤和环境。4.以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法律要为大多数人遵守,才可能具备“威慑力”。但目前法制教育普及水平仍然不够高,除了传统的教育方式外,要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使企业主及老百姓了解法律,能知道并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将法律当靠山。使老赖对法律有足够的敬畏之心并遵守法律,不敢赖、不能赖。5.通信限制及“失信人彩铃”措施法院可向电信、移动、联通各运营商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失信人定制“失信人彩铃”的措施,老赖将越来越难以遁形。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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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法院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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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319号周伟力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解决类别: B类 周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法院对老赖执行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基本状况及进展 近些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下,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已基本解决“执行难”,但执行领域的一些问题还是客观存在。如您所反应的“老赖”问题,既损害胜诉当事人利益,也损害法律权威。目前,我院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已对“老赖”加大打击和惩戒力度。 一是严格财产查控。执行立案后,通过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微信、支付宝和股权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反馈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予以查控。被执行人住所地为义乌本地的,原则上要求上门调查敦促履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为外地的,原则上委托当地法院调查,发现有财产的,及时查控处置。 二是严格把控“终本”合格率。对于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待有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再继续执行。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严格结案标准,严格把控终本案件质量。对于有财产但一时难以处置的终本结案案件,须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结案。2022年,我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81%。此外,我们加强对已结案件的评查,除本院定期开展执行案件评查外,上级法院也定期对执行案件进行评查,对于评查发现存在瑕疵的案件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和拒执打击力度。2022年,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拒执移送等措施,违法制裁率76.16%。此外,积极推进执转破工作,共移送执转破案件89件,受理74件;扎实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6次,共传唤159人,执行到位金额2311万元。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执行宣传工作,在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发执行工作宣传报道,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社会尊重理解执行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老赖”曝光等方式促进执行工作,不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 二、下步计划 我们深知解决“执行难”,需要人民法院不断地努力和长期地探索,下一步,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依靠全社会帮助,持续解决“执行难”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欢迎继续对法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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