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加速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18号
建议主题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加速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建议
当前我市汽车保有量不断提升,在低碳、减排等政策因素影响下,新能源汽车成为不少市民的购车首选。截至2022年7月。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2.35万辆,仅2022年1-7月就新增超过1万辆,较上年同期增长180%以上。通常来说,电动车的数量与充电桩插座口的比例是4:1到3:1,但我市目前的公共充电桩只有2000个左右,充电难问题成为我市推广新能源车的重大障碍。我市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连续两年将其纳入民生实事工作,2022年更是列入义乌市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项目之一。根据我市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公共领域充电桩达3000个以上(其中智能公用充电桩2000个以上),自用充电桩新增10000个以上。但是到了2025年,根据目前的新增速度,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可能会突破10万辆,充电难、充电桩安装难、找充电桩难等问题仍将困扰着新能源车主。 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应更具前瞻性和全局性,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的现实和区域均衡,不断加快和完善充电桩布局。明确新增配建停车场(库)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桩配置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并将其纳入审批和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规范现有小区充电桩安装和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安装程序、相关责任、使用规范等,为市民在居住小区新增自用充电桩提供便利,解决现有小区安装难题。 三、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现有公共停车场、有条件的空闲地、加油站等建设公共充电桩,不断增加公共充电桩供给。 四、鼓励各类主体增设充电桩。通过财政激励等措施,鼓励有条件企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场等增设充电桩,并对外开放共享,方便市民充电。 五、增设充电站标识。根据最新版道路交通标志,尽快推广设立充电站标识,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显示充电桩的占用情况,方面引导市民及时找到合适的充电站。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发改局、建设局、供电公司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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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318号 蒋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蒋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政策加速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随着国际能源价格持续攀高以及新能源电动汽车技术的不断成熟,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也逐年增加,据统计我市目前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近3.5万辆。为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需求,我市多家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68座公共充电站、2078台充电桩、2834个充电枪上线“金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监管服务平台”,用户可手机直接下载“金华绿行”小程序或登录浙里办搜索“一键找桩”,查看最近位置公共充电桩信息,可实现智能导航、状态查询等便捷服务,方便用户找桩需要。根据连续多天平台监测发现,目前已安装的公共充电桩站点很少出现满负荷使用情况,基本满足目前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二、办理情况 今年围绕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协调各单位,按照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一)持续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为更好满足电动汽车用户充电需求,我市编制并印发《义乌市充电桩布局“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百千万”建设行动,分领域、分区域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不断提高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同时,规划明确各类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车位的10%,鼓励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今年以来根据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我市积极谋划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计划,今年计划新建1000个以上充电桩。截至目前已新建成21充电站、共413个充电桩,提前超额完成金华下达的新建180个充电桩的建设任务。 (二)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充电桩运营企业参与公共充电桩建设积极性,我市每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全市公共充电桩建设和运营情况,积极向上级申报资金支持,2022年我市争取省级充电桩建设奖补资金2000余万元,已按照奖补标准全部兑付给符合条件的充电桩运营企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对2021年8月-2022年7月间的新建充电桩数量以及此期间的年度充电量进行了梳理统计,并按照要求逐级上报,继续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积极探索既有小区充电桩建设。充分利用小区既有公共停车泊位,探索推进小区“公用充电站”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探索。恒风集团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优势,多次到杭州、广州、成都等城市学习先进的建设理念和成熟的建设模式,启动全市公共充电桩建设点位建设方案编制,积极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模式创新,探索小区分时共享公用充电桩建设。今年计划在稠州府小区、名仕花园小区、金桥人家小区等既有小区开展小区公共充电桩试点建设,为其它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经验。 (四)规范小区私人充电桩安装。市供电公司根据《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实施细则》,为私人报装充电桩提供优质服务。客户需持有以下证件方可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固定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区域的停车位提供永久使用协议、农村自建房等住宅内部无独立产权的停车位提供住宅的产权证)、停车位(库)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机动车行驶证、电动汽车车辆信息登记表、物业或业(居、村)委会出具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或用户出具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下步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按照年度充电桩建设任务目标,做好每月建设进度监测,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争取早日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便捷的充电服务,提高新能源电动车主的获得感。 (二)鼓励服务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既有小区“统建统营”试点建设,鼓励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作用,加快推进小区分时共享充电桩试点建设,并做好运营监测分析,为其他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运营经验,逐步满足既有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三)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为加快推动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探索制定相应建设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形成“安全智能、经济便捷”的居民小区充电服务模式,为市民创造优良电动汽车使用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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