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油运输安全工作的几点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04号
建议主题 关于柴油运输安全工作的几点的建议
2022年10月13日,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了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不论闪点是否≤60℃)将全部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从前期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有30余家企业为方便企业自由车辆供应柴油,以自建储罐或油管车等形式储存约400吨柴油,年使用柴油约2.2万吨,所需柴油从宁波、舟山或油库购买并运输至企业内储存使用,相关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一、运输从业人员能力不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均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并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从业人员要了解承运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容器使用要求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但有些运输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驾驶员、押运员未严格要求持证上岗,相关教育培训也未严格按要求经常性开展。二、运输企业管理不够到位。按照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柴油属于危险货物,其运输车辆具有其特殊性,车辆人员均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调度使用。但部分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降低成本,对驾驶员、押运员调度不合理,对相关车辆的维护保养不够,存在驾驶员、押运员超负荷工作,部分车辆检验超期情况。三、运输过程监管不够细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仅将柴油(闪点≤60℃)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而柴油(闪点>60℃)的不作为危化品管理。导致部分柴油运输车辆挂靠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行,甚至出现了采用柴油运输车辆以流动加油站的方式直接车辆加油的情况。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不足。二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监管不够到位。三是数字化监管不够到位。针对危化品运输安全问题,我们建议:一是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抓牢从业人员从业资质要求,严查承运企业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驾驶员、押运员业务及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押运员对柴油等危化品的认知。指导运输企业制定并针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二是加强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危险化学品运输具有行业特殊性,应进一步加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管,严查违法经营行为。对于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惩处,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等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遏制相关企业的违法冲动。三是强化柴油运输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加强柴油出库、运输、装卸、使用等各环节的数字化监管,对柴油承运资质审批、装载、路线、停留等步骤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管。通过数字化监管,加强对流动柴油加油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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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 304号毛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毛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道路货运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柴油运输安全工作的几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目前,我市共有道路危货运输企业11家,危货运输车辆203辆,从业人员649人,其中涉及柴油运输的企业有4家、车辆有153辆,所有危货运输车辆都已安装动态监管设备及车载gps,可通过省统建的“浙运安”系统对柴油运输环节落实数字化监管。此外,我局严查危化品运输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一季度共查处相关案件24件,罚款63.7万元。 二、办理情况 1、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我局聘请了副高级安全工程师对危货运输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危险品运输安全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目前,已开展培训8场,培训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11人、管理人员52人、驾驶员押运员382人。 2、保持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我局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及镇街开展了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并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开展暗访检查。 3、强化数字化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依托“浙运安”系统落实车辆联网联控,并抽查动态监控人员在岗情况,加强异常信息和工单处置时效性监管。二是持续做好“浙运安”安全码的推广工作,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情况评估赋码。目前,全市11家危货企业、274名危货运输驾驶员全部为蓝码,并全部实行亮码上岗、扫码充装。 三、下步计划 1、持续开展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计划于6月份开展公路隧道危货运输车辆应急救援演练。 2、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保持路面严管态势,严厉打击危化品运输相关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危化品道路运输线路的审批制度。 3、协助做好义乌市大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持续提升“两客一危”回流数据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道路货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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