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发我市小微企业市场活力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79号
建议主题 关于进一步激发我市小微企业市场活力的建议
小微企业是义乌经济的重要力量和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也是市场主体中数量最大的企业群体。近年来,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但经济下行和疫情等因素的叠加,导致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仍处较为困难的状态,需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市场活力。对此建议如下:1.加速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如财政部门可通过提高财政返还比例、财政补贴额度等措施,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困境。优化各类优惠政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红利的溢出效应。2.不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获取贷款的金融科技产品明显不足,小微企业可抵押资产较少、信用水平低、融资渠道狭窄,建议加大“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精准化供给体系,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金融科技运用,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不断为小微企业助力赋能。3.着力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建议组建“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服务联盟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精准对接政策资源,实施精准服务。通过落实优化服务、集成办理等措施,为“专精特新”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分类指导和咨询培训服务。对“专精特新”企业吸引的人才,在人才评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开启绿色通道,实行优惠政策。要进一步完善“专精特新”企业评价办法,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不断完善机制体制,破除影响小微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陈规陋习”,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为助力“两个先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义乌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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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经信局、金融办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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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279号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激发我市小微企业市场活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数字化普惠新模式对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有着重大作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义乌特色、代表制造业先进水平的“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为努力激发我市小微市场活力,有如下几项举措: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提升产业自主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创新。同时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传统制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制造+服务”融合发展。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企业精准服务力度、企业人才保障力度、企业培育检测力度。 (二)强化顶层设计,给予专精特新企业财政资金政策奖励。2021年1月,我市印发《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实现倍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1〕2 号 ), 明确了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 新 “小巨人”企业的专精特新培育体系,对认定为省级 “隐 形冠军”企业的,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制 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 产品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 ( 国家级培育 企业折半享受)。 (三)不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具体包括构建多元化、精准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抓住国家新一轮政策和全省“8+4”政策包,推动各银行向上争取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实体投放。组织开展“银行行长下基层、金融顾问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分行业分镇街召开三服务现场会,通过项目签约、政策宣讲、产品推介、银企恳谈等形式开展银企对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各类金融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加大政策性担保支小支农力度,进一步推广“普惠保”“汇率避险保”等政策性担保产品,继续推行政策性担保费率优惠,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经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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