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执行案件信息互通制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7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建立执行案件信息互通制度的建议
现阶段的执行案件,法院受理后,申请执行人想要了解执行法官的变更、执行财产线索掌握情况、执行财产处置情况、查封扣押期限信息、被执行人的限高期限等等信息比较困难,有时候会因为查封期限到期未及时续封而产生财产损失的可能。 提出建议如下: 1、建议法院执行机构能够建立当事人对于案件进展、财产处置情况、查封情况等案件信息的线上查询平台,双方当事人均可进行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的了解。 2、建议学习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机制,执行案件可以由大厅进行一案到底的跟踪机制,大厅受理了以后,所有案件进展、财产处置情况、调查令的申请等等原本应当通过当事人与承办法官具体沟通的事宜,直接通过大厅做交接,避免当事人找法官找不到,办公电话难打通而无法推进案件的情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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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法院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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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272号冯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解决类别:A类 冯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执行案件信息互通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基本状况 诚如您所言,由于义乌法院执行案件量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当事人与法官联系沟通存在困难,当事人无法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我院一直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全力解决这一矛盾。 一是加强执行服务专区管理。2017年12月,我院已启用执行服务专区,服务专区接待窗口从初始的4个已增加至8个,集合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执行信访接待、执行法律咨询、联系案件承办人、执行材料收转、接收执行线索等功能。目前,日均接待当事人300余人次。同时设立2个执行谈话室,需案件承办人现场答复处理的,要求承办人在谈话室接待答复。 二是落实执行公开要求,阳光执行无死角。落实执行文书送达、执行回告和执行文书上网制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升执行公信力。加强案件信息节点录入工作,及时纠正错误信息。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这一有利载体,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健全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水平。 三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沟通机制。在执行服务专区公示执行实施干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执行服务专区可以直接拨打干警的手机号码,便于当事人联系承办法官。 四是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终本案件逢案必核查。对财产查控、文书送达、执行信息公开等当事人关注的问题,积极运用省高院在金华法院试点的“终本核查”系统,做到逢案必查,全面检查执行过程中的规定流程是否执行到位、文书是否送达、是否采取失信、限高、罚款、拘留等措施、执行措施是否全面告知,对于未达标合格的案件,不予报结。 二、工作进展 今年以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院又进一步采取下列措施并加以落实: 其中对于当事人关心的财产处置问题,我院从今年3月底开始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带财终本”案件的报结审批工作,对于案件存在财产但一时无法处置完毕需要终本报结的案件,一律一案一报告,在金华中院立案审查审批通过后,才予以结案。同时对通过率进行考核,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干警进行指导、约谈,切实防止违规“带财终本”的现象发生。我们还建立院领导、局领导值班制度,从5月份开始,每周二下午为领导信访接待日。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院将探索设立干警接待日,在条件具备后,每名干警每周确定半天固定接待当事人,切实提高干警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欢迎继续对法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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