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共监控管理和整合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6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公共监控管理和整合的建议
随着智能数字化的高速发展,公共区域监控越来越多。在监控设施安装选型和后续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体现为设备安装不规范、覆盖存在盲区、抓拍率低、重安装而轻维护、数据标准缺失,导致无法共享等问题。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重复投资,建议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数管中心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项目建设和整合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对现有设备进行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对新增项目的安装点位、设备选型进行指导,避免重复建设。 2、加强对安装企业的监督和建设方的培训指导,建立项目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备,属地督促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实施,对较大的公共项目在功能定位时明确数据纳入政府综合治理共享平台。3、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对项目验收和系统维护进行把关和综合评估,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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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公安局、数管中心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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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监控管理和整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函〔2021〕41号),对由市财政统筹支付的单位/区域,义乌市按照“五统一”(统一整体规划、统一建设运维、统一平台共享、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督管理)要求,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工作。 一、依托视改办和感知网,加强全市资源统筹共享 (一)已建立义乌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 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宋寅寨任召集人,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召集人,其它相关党政部门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成立了义乌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视改办”),设在市公安局,由副召集人、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视改办作为全市各部门公共视频监控建设的沟通中枢,按照政府统筹协调、公安具体负责、部门联动配合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统一整体规划、统一建设运维、统一平台共享、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工作。2023年3月,视改办制定了《公共视频监控建设细则》并上报政法委,将按照项目攻坚竞赛考核项,对各单位公共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和整合工作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减少重复建设。 (二)依托视联网平台与感知网平台,实现全市公共视频监控汇聚与共享。 市政法委已建设社会面视频监控联网云平台,汇聚各部门、各镇街、各重点场所建设的视频监控54090路。联网云平台与公安视频监控专网打通,视频资源全量推送至公安视频监控平台。公安视频监控平台与视联网平台打通,平台上汇聚的74254路视频监控全量推送至视频网平台,各政府部门在政务外网上依托视联网平台实现全市视频监控资源实时查看。同时,视联网平台提供调用接口,为部门场景化应用提供视频共享服务,目前已为我市的宗教场所管理系统、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等外部系统提供实时视频资源调用,打通了“数据孤岛”。公安部门牵头实施公共视频监控前端“一机一档”管理,推进前端点位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为各部门调用提供便利。 市数管中心正在建设义乌市感知网平台,通过对接公安视频监控平台、政法委社会面视频监控联网云平台、各机关镇街感知汇聚节点等系统,有机整合全市公共视频监控以及物联设备资源(统称感知设备),预计将汇聚视频监控10万路以上、物联设备88万个以上。感知网平台通过统一汇聚、点位目录梳理、地图标注、设备治理、标准规范等手段,有效解决以往公共视频监控共享流程中存在的网络打通难、平台对接难、点位挑选难、监控运用难等一系列痛点和堵点,全市感知设备在一个平台实现汇聚与共享。 二、依托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验收和数据沉淀 (一)明确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各阶段、各单位的分工职责。 根据《义乌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义数转办〔2019〕4号)第四项 管理流程以及第五项 职责分工,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环节,市数管中心、项目业主单位等单位或专家均需对项目建设加强指导和质量把控,对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中设备安装不规范、覆盖存在盲区、抓拍率低等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不应付不敷衍,保障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可用性。 (二)明确公共视频监控需汇聚至义乌市感知网平台。 根据《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电子政务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审核制度(试行)》(义数发〔2022〕5号)第三项项目申报审核要点以及第四项 项目验收申请审核要点,市数管中心将对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的视频数据共享、对接、归集、编目等情况进行审核,原则上全市公共视频监控数据均需汇聚至义乌市感知网平台,否则不予通过项目申报或项目验收申请。 三、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保障项目验收和运维质量 在公共视频监控项目实施、验收和维护过程中,第三方监理单位在组织协调、质量把控、运维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在实施阶段,监理单位全程参与进度跟进、质量管理;在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对监控点位设备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项目文档和质量进行整体把关和综合评估;在维护阶段,监理单位将持续监督项目日常维护、突发故障处理。 根据《义乌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义数转办〔2019〕4号)第四项第五点 项目实施,20万以上项目可实行监理制,后续在项目评审中,将适当建议公共视频监控项目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以保障项目建设及后续运维的质量。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问题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5日 骆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问题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监控管理和整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省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函〔2021〕41号),对由市财政统筹支付的单位/区域,义乌市按照“五统一”(统一整体规划、统一建设运维、统一平台共享、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督管理)要求,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工作。 一、依托视改办和感知网,加强全市资源统筹共享 (一)已建立义乌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 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宋寅寨任召集人,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召集人,其它相关党政部门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成立了义乌市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视改办"),设在市公安局,由副召集人、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视改办作为全市各部门公共视频监控建设的沟通中枢,按照政府统筹协调、公安具体负责、部门联动配合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统一整体规划、统一建设运维、统一平台共享、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改革工作。2023 年3月,视改办制定了《公共视频监控建设细则》并上报政法委,将按照项目攻坚竞赛考核项,对各单位公共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和整合工作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减少重复建设。 (二)依托视联网平台与感知网平台,实现全市公共视频监控汇聚与共享。 市政法委已建设社会面视频监控联网云平台,汇聚各部门、各镇街、各重点场所建设的视频监控54090路。联网云平台与公安视频监控专网打通,视频资源全量推送至公安视频监控平台。公安视频监控平台与视联网平台打通,平台上汇聚的74254 路视频监控全量推送至视频网平台,各政府部门在政务外网上依托视联网平台实现全市视频监控资源实时查看。同时,视联网平台提供调用接口,为部门场景化应用提供视频共享服务,目前已为我市的宗教场所管理系统、疫情防控管理系统等外部系统提供实时视频资源调用,打通了“数据孤岛”。公安部门牵头实施公共视频监控前端“一机一档"管理,推进前端点位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为各部门调用提供便利。 市数管中心正在建设义乌市感知网平台,通过对接公安视频监控平台、政法委社会面视频监控联网云平台、各机关镇街感知汇聚节点等系统,有机整合全市公共视频监控以及物联设备资源(统称感知设备),预计将汇聚视频监控10万路以上、物联设备88万个以上。感知网平台通过统一汇聚、点位目录梳理、地图标注、设备治理、标准规范等手段,有效解决以往公共视频监控共享流程中存在的网络打通难、平台对接难、点位挑选难、监控运用难等一系列痛点和堵点,全市感知设备在一个平台实现汇聚与共享。 、依托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验收和数据沉淀 (一)明确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各阶段、各单位的分工 职责。 根据《义乌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义数转办〔2019〕4号)第四项管理流程以及第五项职责分工,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环节,市数管中心、项目业主单位等单位或专家均需对项目建设加强指导和质量把控,对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中设备安装不规范、覆盖存在盲区、抓拍率低等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不应付不敷衍,保障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可用性。 (二)明确公共视频监控需汇聚至义乌市感知网平台。 根据《义乌市数据管理中心电子政务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审核制度(试行)》(义数发〔2022〕5号)第三项项目申报审核要点以及第四项项目验收申请审核要点,市数管中心将对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的视频数据共享、对接、归集、编目等情况进行审核,原则上全市公共视频监控数据均需汇聚至义乌市感知网平台,否则不予通过项目申报或项目验收申请。 、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保障项目验收和运维质量 在公共视频监控项目实施、验收和维护过程中,第三方监理单位在组织协调、质量把控、运维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在实施阶段,监理单位全程参与进度跟进、质量管理;在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对监控点位设备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项目文档和质量进行整体把关和综合评估;在维护阶段,监理单位将持续监督项目日常维护、突发故障处理。 根据《义乌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义数转办〔2019〕4号)第四项第五点项目实施, 20万以上项目可实行监理制,后续在项目评审中,将适当建议公共视频监控项目引入第三方监理单位,以保障项目建设及后续运维的质量。 义乌市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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