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59号
建议主题 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建议
为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促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我市一直以来都在实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和省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有所调整,较往年相比检查的项目增加至七大项目、体检费用从每人次20元提高到每人次35元/年,参保城乡中小学生体检经费由财政安排。但是在体检工作实际开展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体检项目在文件规定的七大项目外,增加了各种体检套餐,增加的套餐需要由学生家庭自费承担,费用在40-400元不等,增加了家庭的额外负担。二是全市各中小学体检项目不一,自费套餐中的具体项目由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自行制定。三是体检项目内容设置上存在不合理。如套餐内含与体检明显无关的检查项目费用,如“卡式配血”为配血前检查,与健康体检并无关。四是体检项目收费方面存在不合理。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将本来应该免费的体检项目设为收费项目,如“血常规”为免费体检项目,但出现在自费体检套餐内收取费用;(2)收费项目与实际开展的项目不相符,如“眼轴测量”按照“眼底检查”项目收费;(3)体检费用内包含“一般诊疗费”;(4)抬高项目收费价格,如“肝功能”浙江省物价收费指导价为31元,实际收取为37元。根据以上情况,为规范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把好事办好,建议取消自选项目收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开展体检工作,规范各医院物价收费,杜绝乱收费、错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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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卫健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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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2021年起,国家、省、市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 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9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1〕40 号)、《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浙卫发〔2022〕2号)、《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工作的通知》(浙卫发函〔2022〕6号)等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卫健局、教育局、财政局于2022年4月6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义卫发〔2022〕9号),对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对象和频次、承担机构、体检项目、经费来源、组织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市各镇街卫生院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体检工作。 为方便学生家长,各镇街卫生院根据历年学生体检工作情况,结合学校与家长需求,在开展中小学生免费健康体检期间,为各镇街中小学生提供有个性化体检增值服务。体检增值服务由各镇街卫生院设置,供学生家长自由、自主选择。 二、 办理情况 2023年,我市根据省、市下发任务,全面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各镇街卫生院正在有序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一)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各镇街卫生院针对上午学校课程多为主课情况,将成人健康体检与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分别安排在上下午,提高不同人群体检率。 (二)优化体检项目构成。各镇街卫生院将中小学生视力筛查、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脊柱侧弯筛查等重点疾病的早筛早诊早治工作,结合到中小学生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工作中,以提高体检工作效率,降低体检时间与经济成本。 (三)开展增值服务项目自查。各镇街卫生院针对“卡式配血”“眼底检查”“一般诊疗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按规范设置服务项目,严格执行收费规定,避免不合理项目与费用的产生。 三、 下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拟于6-7月开展一次全市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对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进行的中小学生体检、参保居民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工作开展检查,并在8月底前出台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要求的文件,为各镇街卫生院做好新一学年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单位规范学生健康体检项目构成,在开展自费项目前须向卫健局备案,合理控制自费项目总额,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规范收费,提高体检率与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卫生健康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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