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53号
建议主题 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在私人桩的建设上,物业限制、停车位不足、电网冲击成为阻碍,一方面建立私人充电桩涉及到电路铺设,不容易说服物业;另一方面小区停车位较少,部分车主没有固定停车位;并且部分老旧小区的电网已接近满载,充电桩数量较大的话会对电网容量造成冲击,带来安全隐患。布线费用昂贵、周边居民反对、私人充电桩安装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建议从以下几点改善:1.首先解决公共充电桩的一些问题:数量少、充电慢、质量差,充电设施布局不合理,部分桩位位置偏僻,充电场位无人看管,引发燃油车霸占充电车位等等情况。美国在公共充电桩选址方面更智能、更多样,运营商与百思买、西夫韦、全食超市、宜家等商业巨头合作,在他们旗下连锁店的停车场内安装充电桩,使得新能源车车主在店里停留的平均时间达到以往的3倍,带动更多消费,值得借鉴。2.小区可以统一管理私人充电桩,推行充电桩强制保险制度。具体的措施是,对小区居民充电桩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有关部门按照流程和标准进行招标,选择技术好、实力强的运营公司负责居民小区的充电桩运营业务;充电桩运营公司与小区物业实现利益共享,激发小区物业参与维护充电桩的积极性,小区物业负责充电桩的简单维护,运营公司负责较高端的维护。此外,政府可以仿照对汽车要求购买“交强险”的方式,对小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业主每年为充电桩购买安全责任险,万一发生事故,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兜底,避免对个人或小区财产造成较大损失。3.未来随着社区改造、私桩共享等措施的推进,以及新建小区将充电桩设备纳入建造规划。未来车企运营私人桩这方面是否可以结合当地用电量、电费波谷价格、车主实际可在夜间充电等实际情况来智能有序的引导车主做出最佳选择,就像苹果手机会根据用户习惯在夜间手机电量充到80%后,极其缓慢的涓流充电,到早晨起床前才刚好充满,用户体验感受会慢慢提升。4.私人用户对于公共充电桩使用频率较低,品牌意识还未固定,要提升用户黏性化,还可以在app内推更多服务。像汽车销售、租赁、金融借贷、销售周边产品、培养社区功能等,都能增加营利点,加深运营商与用户的连接,加深流量壁垒。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发改局、建设局、供电公司
办理落实情况
采纳  √ 部分采纳   留作参考  
解决类别:A 义发改〔2023〕40号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153号 骆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骆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电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据统计目前在我市登记上牌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近3.5万辆。为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需求,在政府引导下,我市多家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68座公共充电站、2078台充电桩、2834个充电枪上线“金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监管服务平台”,根据连续多天平台监测发现,目前已安装的公共充电桩站点很少出现满负荷使用情况,基本满足目前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二、办理情况 今年围绕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协调各单位,按照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一)持续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为更好满足电动汽车用户充电需求,我市编制并印发《义乌市充电桩布局“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目标以及分领域、分区域发展目标,全面实施“百千万”建设行动。今年以来根据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我市积极谋划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计划,今年计划新建1000个以上充电桩,截至目前已新建成21座充电站、共413个充电桩,提前完成金华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 (二)积极探索既有小区充电桩建设。充分利用小区既有公共停车泊位,探索推进小区“公用充电站”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探索。恒风集团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优势,多次到杭州、广州、成都等城市学习先进的建设理念和成熟的建设模式,启动全市公共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模式创新,探索小区分时共享公用充电桩建设。今年计划在稠州府小区、名仕花园小区、金桥人家小区等既有小区开展小区公共充电桩试点建设,为其它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经验。 (三)规范小区私人充电桩安装。市供电公司根据《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实施细则》,为私人报装充电桩提供优质服务。客户需持有以下证件方可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固定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区域的停车位提供永久使用协议、农村自建房等住宅内部无独立产权的停车位提供住宅的产权证)、停车位(库)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机动车行驶证、电动汽车车辆信息登记表、物业或业(居、村)委会出具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或用户出具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三、下步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按照年度充电桩建设任务目标,做好每月建设进度监测,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争取早日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便捷的充电服务,提高新能源电动车主的获得感。 (二)鼓励服务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既有小区“统建统营”试点建设,鼓励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作用,加快推进名仕花园小区、金桥人家小区等小区分时共享充电桩建设,并做好运营监测分析,为其他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运营经验,逐步满足既有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三)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为加快推动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加快研究制定相应建设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形成“安全智能、经济便捷”的居民小区充电服务模式,为市民创造优良电动汽车使用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