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及审核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40号
建议主题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及审核的建议
一:按照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是在施工图基础上编制的,很多项目为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忽略了图纸设计和造价编制都是需要时间的这一基本属性,无限压制图纸设计和造价编制时间,导致图纸未经审查、未编制工程估算或概算就交付预算编制单位进行预算编制,预算中就难免出现错漏碰缺,预算超概算、超投资估算现象发生后又倒过来推翻设计图,经常出现多版图纸,预算编制的图纸与实际施工图不符现象常有发生。建议:按照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预留项目的正常设计时间,图纸正式出图后交付预算编制,业主审查图纸和清单预算编制同步进行,预算编制时间应不少于15天,为保证清单预算的合理性,发布招标公告前可由其它中介对清单预算进行复审或重点内容审查(城投有比较成熟的方法)。遇政治任务或抢险救灾等项目的,可以先进行费率招标,产生中标单位后等图纸完善后再进行预算编制。据了解,台州的做法就是没有图审的图纸,预算编制单位不得进行清单及预算编制。 二: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中,经常碰到结算审核资料不完整,特别是竣工图不能反映施工实际情况,建设单位签证内容意见不明(很多签证意见是以审核意见为准,就属于典型的签证意见不明)。建议:杜绝建设单位签而不决的意见,竣工图与实际现场不符的,一般由建设单位初审后退回施工单位重新整理。审价机构审查时发现竣工图与实际现场不符的,由审价机构退回委托单位,施工单位交付资料审查费(真实性的惩罚性费用,资料审查费可按委托合同咨询额的30%收取)后,再退还施工单位重新整理后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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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建设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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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类别:A类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 140号陈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陈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结算审核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及审核的建议》已收悉。今年以来,我局主动谋划推动结算工作,多次组织专家讨论、编制《义乌市工程结算答疑》,目前已完成初稿。现对您的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及前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答疑编制过程中已要求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建站计〔2023〕1号)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图纸设计、预算编制时间,源头性推动后期结算工作。 2、关于审计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及过程管理问题:答疑编制中重新梳理了施工单位需要提交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含竣工图)要求和建设单位履职要求。下步我局将开展多维度业务培训,提高施工、建设单位审核资料收集、归档、管理能力。 下一步,《义乌市工程结算答疑》正式发文后,我局将积极宣贯,推动各方加强结算管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结算审核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结算审核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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