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后续利用管理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3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后续利用管理的建议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都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妥善解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激励政策。通过近两年的整治,我市耕地数量有所增加,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6400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连片整治等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农民保护耕地的意识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亩产效益有所下降,整治后土地的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一是亩产效益未能提高。经统计,2020年粮食每亩产量为394公斤/亩,2021年粮食每亩产量为367.1公斤/亩,亩产效益有所下降,说明整治后的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二是部分已整治地块后续种植效率有待提高。现场调查中,新整治的地块中,种植不善,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佛堂镇石壁村、义亭镇陇头朱村等部分整治地块种植了水稻,但耕地杂草丛生,稻株小,未结稻穗,当年估计较难有收成,耕地利用效率低下。大陈镇马畈村“马市畈农业奇幻乐园”地块原先被用作观光旅游设施以及种植向日葵、马兰花等观赏性植物,后经整治变成耕地,部分地块改种油菜花等作物,处于半抛荒状态。城西街道七一村“七一生态观光乐园”地块原先被用作观光旅游设施以及种植荷花、马兰花等观赏性植物,后被整治,目前停止运营,地块处于抛荒状态。建议:1、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要催促各镇街加快“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的实施进度,同时加快已整治项目验收进程,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2、加强土地的后续利用管理。对于已整治的土地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镇街的指导工作,提升整治地块的质量。要求镇街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提升耕地地力条件,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能力。同时要求镇街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快整治地块的播种,提高整治地块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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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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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后续利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推进“非粮化”整治地块利用的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工作会议。为推进新完成“非粮化”整治的地块尽早种上粮食,不误农时,2021年4月22日农业农村局会同自规局组织各镇(街道)农办、国土所负责人召开会议,落实新整出耕地的质量与作物种植。2021年5月26日农业农村局又召集镇(街道)农办主任、种粮大户代表,开会部署推进整治地块种植工作。 2.开展专项督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于2021年6月7日至10日期间联合开展了耕地“非粮化”整治情况专项督查行动,对各镇(街道)“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地块的整治质量、农作物种植、土地流转、闲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地块683处、面积2.38万亩。针对督查发现的部分地块整治质量差、部分种植镇(街道)进度缓慢、部分农田的作物种植质量不高等问题,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治问题地块整改的通知》。根据通知意见,各镇(街道)加快了种植主体的落实,截至2021年7月底新整出农田已完成种植面积2.08万亩。部分质量差的水稻田重新进行了翻耕种植,部分草多的田块进行了除草。 3.进行资金扶持。2022年5月,我市出台《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号)文件,对“非粮化”整治后复种粮食的规模主体,每年给予200元/亩的补助。2022年度,非粮化整治后种粮的补助面积16489.7亩,共拨付补助资金329.794万元。 4.加强农田建设。为使清理腾退的整治地块“能种粮、种好粮”,优先对清理腾退的粮功区进行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配套完善沟渠、道路、机埠、操作道等基础设施,提升耕地地力。2021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3758万亩,2022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77万亩。 (二)“非粮化”整治工作成效 1.全面完成粮功区“非粮化”整治优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我市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与新划定的“三区三线”相衔接,重新制定了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调整优化方案。原粮功区需整治优化的面积36157.1亩,完成整治面积2.6万亩,其中完成整治后仍保留为粮功区的16828.4亩,优化调整19328.7亩。义乌市新粮功区10.09万亩中,属于原粮功区保留的54192.6亩,调整优化补入46739.4亩。截至2022年11月15日,10.09万亩粮功区已通过省级审核,粮功区整治优化进度为100%,义乌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工作已全面完成。 2.种粮面积大幅增加。自2020年开展“非粮化”整治以来,我市种粮面积大幅增加。大户粮食复种面积从2019年的7.15万亩增加到2022年的12.02万亩,三年净增4.87万亩。全市种粮面积从2019年的10.78万亩增加到了2022年的13.06万亩。根据2022年9月调查,“非粮化”整治完成地块调查面积2.73万亩,用于种植粮食的有2.15万亩。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督查办印发《关于2022年度攻坚竞赛活动的通知》,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纳入了考核内容。落实镇(街道)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主体管护责任,签订责任书,督促各镇(街道)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日常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新增问题发生。 二、办理情况 (一)加大抛荒整治力度。 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义农通〔2023〕10号)文件,对今年的抛荒整治全面部署落实。 一是开展抛荒排查。以抛荒连片5亩以上的“两非”整治后的地块、垦造耕地(含管护期内)、废旧农业设施用地(含养殖场)的耕地作为排查重点,共排查出抛荒地块共16个,面积1197.2亩。其中,“两非”整治后的地块11个,面积776亩;垦造耕地(含管护期内)地块3个,面积341.2亩;其他抛荒地块2个,面积80亩。 二是进行抛荒整改。4月底前完成12个地块整改(共计1025.1亩),进度达88%;另外,大陈、北苑2个地块(135亩)目前正在重新流转,赤岸、城西2个地块(37.1亩)计划5月种植旱粮。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要求各镇(街道)全面推行“田长制”,加强动态巡查处置,对发现抛荒的耕地,及时组织复耕复种。深入分析抛荒地块形成的原因,采取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手段,从根本上治理耕地抛荒。 (二)加大农田建设力度。 实施农田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积极抢时间、抓进度、提效率、促规范,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夯实粮食高产稳产基础。今年全市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1万亩以上。截至3月20日,6525亩改造提升项目(佛堂、赤岸)已开工建设,进度40%,3500亩新建项目(后宅、苏溪、福田等镇街)已谋划完成。 (三)加大种植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粮油生产补贴操作执行当中的种植质量审核工作,今年出台了《义乌市粮油作物种植质量审核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核减补贴面积的方法和标准,要求镇(街道)做好粮油作物的种植质量审核。 (四)加大土壤培肥力度。 对连片10亩以上蔬菜、连片50亩以上其他作物基地,施用粉末状商品有机肥的给予400元/吨补贴,施用颗粒状商品有机肥的给予480元/吨补助,每亩补贴用量不超过2吨。2022年度推广商品有机肥1.1万吨,其中省补商品有机肥4552.5,促进了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比2021年有提升。2023年继续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土壤肥力。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新增耕地 “非粮化”,妥善处置存量;进一步推进“非粮化”整治地块后续利用,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农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吴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后续利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自2020年9月国务院连续下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文件后,2021年我市开展“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重点推进粮食功能区整治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优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已经老化进入替换周期的经济作物、价值低、经营状况不良苗木等地块先行实施整治。我市累计完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面积约2.5万亩,大大拓展我市规划潜力空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的布局。 二、办理情况 (一)持续关注整治地块后续利用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后续利用工作的通知》(义自然自规[2021]87号),明确要求加快整治地块质量提升进度、坚持耕地农业用途管制、抢抓农时及时播种。同年的6月份,我局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了耕地“非粮化”整治情况专项督查行动,对各镇街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地块的整治质量、农作物种植、土地流转、闲置等结果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发了《关于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治地块整治的通知》,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坚决制止抛荒。今年3月初,两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通知》(义农通[2023]10号),在全市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回头看”行动,坚决有效防止耕地抛荒,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广泛开展宣传。 (二)全面推行耕地“田长制”,实行“人防”加“技防”精准管控。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实行“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措施,即“田长制”建设为主的“人防”责任体系和“耕地智保”场景为主的“技防”数字化平台。 1.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建设。明确建立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目前已落实三级田长612名、村级巡查员552名,专职人员15名;建立市级田长制办公室1个,镇街级田长制办公室14个。 2.“耕地智保”应用场景推广。对现有探头资源和需增设探头布局、数量进行排摸,按照“集中连片布设、”安装高空探头188个,耕地覆率盖约95%。运用数字化手段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粮田“非粮化”。 (三)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特别要用于水稻生产,确保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三、下步计划 我局将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回头看”行动,要求镇街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全面核查排查,届时按照农业农村局的安排,配合农业农村局对照镇街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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