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环卫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岩口水库上游污水处理厂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25号
建议主题 关于提升环卫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岩口水库上游污水处理厂的建议
​ 环卫硬件设施的建设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基础,是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和改善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保证。前几年我市政府及各部门花费巨资对我市城乡进行了全面的雨污分流等环境保护提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据近年来许多市民反映和本人实地深入勘察和了解,上溪镇岩口水库上游(黄山片和溪华片)还居住着将近14000个村民及部分外来企业员工,节假日或平时来黄山/溪华片区的游客越来越多,造成原区域的雨污分流工作不够彻底等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效果欠佳等问题越来越严重,而原污水处理方式只是简单的(例关胡村对面)污水沉淀池物理过滤而不够彻底,最终该处理后流进水库的水还是具有较大污染程度性!对岩口水库的库水品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该区域内采自岩口水库的自来水品质也很不理想。岩口水库又是上溪镇区域(含义亭镇、城西街道、稠江街道)将近十万人和上千家企业的生活生产用水,并且岩口水库灌区是义乌最大的灌区,服务义乌20.6%的耕地面积。灌区位于浙中粮食和经济作物主产区,灌溉面积达5.32万亩,涉及上溪镇、义亭镇、佛堂镇、城西街道、稠江街道,种植作物包括水稻、甘蔗、蔬菜、苗木等。终上所述,建议彻底对黄山和溪华片区雨污分流工作进行深化巩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优化工作,在岩口水库上游处-适当地点新建污水处理厂,提升保护雨污分流改造成果,使经处理厂处理后流进水库的水达到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改善市民生活品质,为共同富裕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添砖加瓦! 建议承办单位:水务局/水务集团、市五水共治办、市环卫处、上溪镇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建设局
办理落实情况
采纳  √ 部分采纳   留作参考  
解决类别:B类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 125号陈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陈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保障城市污水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环卫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岩口水库上游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岩口水库为一级饮用水源,上游有黄山溪、溪华溪、金付宅溪、斯何溪四条支流,居住人口约14000人。库区内有纳管行政村8个(自然村共25个),其中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均已纳管输送至义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义乌江;关胡村原有污水处理方式为厌氧池处理,该村于2019年进行纳管改造,村内污水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义亭污水厂处理,原有处理设施已废弃。目前岩口水库范围内,仅剩余青山脚1个自然村未纳管,该村每日约20吨的生活污水,通过村内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水质达标后排放至黄山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因此在岩口水库上游处适当地点新建污水处理厂不合适。 二、下步工作 (一)废除青山脚自然村原有的污水终端处理设施,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和300米压力管,通过提升泵将该村污水提升至上横塘村管道后,输送至义亭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我局将配合上溪镇持续定期开展岩口水库范围内农村雨污分流排查,持续高标准长效运维养护库区内农村排水设施,确保岩口水库区域范围内的雨污彻底分流,污水全部纳管进入义亭污水污水厂处理,保证岩口水库的水质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保障城市污水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8日 ​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