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17号
建议主题 关于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在国家绿色低碳出行发展理念的感召下,‘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和我省绿色能源牌等政策的引导下,新能源汽车已经被越来越多消费者所认可。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784万辆,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日常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之一。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我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然而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买的新能源车但是找不到充电的地方,这对已购电动汽车市民来说,非常不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也制约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在我区的发展。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如何充电成为很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由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跟不上,充电基础设施得不到及时维护,再加上燃油车占位等问题造成市民在充电的过程中感觉繁琐。为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一、加快规划布局。坚持规划先行,衔接规划设计部门,把充电站、充电桩作为规划布点的重中之重,科学合理布局。通过科学布局,均衡发展,提高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趋于合理的配比空间,以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政策逐渐过渡到对充电设施运营端补贴,建立使用导向的充电运营服务补贴机制,提高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效果。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进一步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三、学习深圳、等先进城市做法,推广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智慧停车+路边充电”一体化模式。四、支持各类停车场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充电服务能力,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停车管理规范,加大对占用或损坏充电桩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运营商利益,降低用户使用风险。五、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提高充电桩运营商建设积极性。六、市委宣传部加大宣传教育,开展新能源电动车存放、充电桩使用安全等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发改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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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类别:A 义发改〔2023〕38号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117号 楼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楼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电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接近3.5万辆。为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需求,在政府引导下,我市多家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68座公共充电站、2078台充电桩、2834个充电枪上线“金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监管服务平台”,根据连续多天平台监测发现,目前已安装的公共充电桩站点很少出现满负荷使用情况,基本满足目前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二、办理情况 今年围绕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协调各单位,按照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一)持续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为更好满足电动汽车用户充电需求,我市2021年启动编制《义乌市充电桩布局“十四五”规划》,并于2022年印发。该规划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互联互通”的原则,提出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目标以及分领域、分区域发展目标,全面实施“百千万”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0.8公里左右,城市郊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2公里左右,以此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今年以来根据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我市积极谋划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计划,今年计划新建1000个以上充电桩,截至目前已新建成21座充电站、共计413个充电桩。 (二)持续提高充电桩数字化应用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充电桩数字化服务能力,方便电动汽车用户查询公共充电桩位置,要求我市各充电桩运营公司将已建成的充电桩及时接入金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监管服务平台和省发改“一键找桩”系统。用户手机可直接下载“金华绿行”小程序或登录浙里办搜索“一键找桩”,查看最近位置公共充电桩信息,可实现智能导航、状态查询等便捷服务,方便用户找桩需要。 (三)积极探索既有小区充电桩建设。充分利用小区既有公共停车泊位,探索推进小区“公用充电站”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探索。恒风集团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优势,多次到杭州、广州、成都等城市学习先进的建设理念和成熟的建设模式,启动全市公共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模式创新,探索小区分时共享公用充电桩建设。今年计划在稠州府小区、名仕花园小区、金桥人家小区等既有小区开展小区公共充电桩试点建设,为其它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经验。 (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提高我市充电桩运营企业建设积极性,我市每年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积极开展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全面摸查梳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情况,包括:设区市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及运维(平台接入率)、新建充电站(桩)、换电站数量、年度充电量等数据。2022年我市已争取上级支持资金2000多万元,均按照通知要求拨付给符合条件的充电桩运营企业,2022年7月前建设的充电桩信息和运营数据也已上报。 三、下步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按照年度充电桩建设任务目标,做好每月建设进度监测,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争取早日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便捷的充电服务,提高新能源电动车主的获得感。 (二)鼓励服务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既有小区“统建统营”试点建设,鼓励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作用,加快推进小区分时共享充电桩试点建设,并做好运营监测分析,为其他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运营经验,逐步满足既有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三)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机制。为加快推动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加快制定相应建设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加快形成“安全智能、经济便捷”的居民小区充电服务模式,为市民创造优良电动汽车使用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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