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微更新改造,放开零星审批宅基地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05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快农村微更新改造,放开零星审批宅基地的建议
​当前,许多农村还存在住房难的问题。因政策原因,本市农村近十几年基本未放开零星宅基地审批,许多村庄整村改造的时机还不成熟,很多居民几代住一栋房子,有些房子甚至破旧不堪,村内道路狭窄,基础设施不全,给生产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受经济条件限制,没有能力到城里购房,很多年轻人结婚没有住房。目前的农村有机更新“84.5号新政”不能满足所有农村的住房需求。居者有其屋是社会基本公共需求,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有机更新改造,因而建议适当放开农村零星宅基地审批与农村微改造相结合,提升村落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解决村民住房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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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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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微更新改造,放开零星审批宅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切实回应群众要求解决农村改造难的焦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工作,通过全市共同努力,目前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去年以来,宅基地改革工作专班充分调研,以84.5号政策为基础,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道)意见后,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该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注重村居设计和历史文物保护,既满足村民现代生活需求,又保存村落肌理,传承历史文脉,体现义乌文化特色。 三、下步计划 近期《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将上报市政府审定,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会同宅基地改革其他部门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帮助镇村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叶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微更新改造,放开零星审批宅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切实回应群众要求解决农村改造难的焦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有机更新工作,通过全市共同努力,目前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针对此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微改造”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注重村居设计和历史文物保护,既满足村民现代生活需求,又保存村落肌理,传承历史文脉,体现义乌文化特色。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还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镇村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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