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03号
建议主题 关于推进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建议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部门镇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落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立足本地实际,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2020年连续2年获评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县(市)。2022年是我市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两年行动的决胜年。垃圾分类工作也是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十大项目。农工党义乌基层委按照市统战部的统一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前期调研情况和监督建议汇报如下: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的成果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利用网络基本建成,末端焚烧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要,“两定四分”法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基本完成。1、建成集中分类投放点位1700个,各类清运车400多辆。全市590多个公共机构、400多个小区、13000多家企业全面开展垃圾分类。2、餐余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满足垃圾处置要求。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已建成日处理100吨餐饮/日+100吨厨余/日+30吨地沟油/日,到2023年达到日处理250吨餐饮/日+250吨厨余/日+30吨地沟油/日能力。3、义乌市已经建成处理垃圾3000吨/日的焚烧发电厂,满足我市当前至今后一段时期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1、生活垃圾的“两定四分”没有严格落实,垃圾清运与垃圾分类不合拍。大多数投放点居民实际上只有“两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种分类和清运模式。居民没有按照要求分好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靠垃圾分类监督员从其他垃圾桶中私自分类收集(用于补充工资性收入),全凭市场价格来确定分与不分,捡与不捡,缺少严格的分类规范。《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三)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四)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符合规定条件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五)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从《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中居民没有认真落实“四分”的要求,投放管理责任人没有完成好指导和监督责任,造成居民分类不完善,投放管理责任人变成了垃圾分拣员,对后续垃圾分类开展造成了不良的后果。2、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缺少规划布局,目前并没有建成专门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只是依附于工业垃圾分拣设施,实际上只是部分品种的废旧物品(废铁、废布等)收购转运站。《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的布局、规模和标准”。按照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需要建设“集中分拣中心”。3、垃圾中转站环境保护设施缺失。垃圾中转站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缺失,中转站周边有明显的异味。4、大件垃圾处置不规范,处置场所简陋。经调查发现,大件垃圾一般都是物业公司叫车运输,运到哪里没有明确的规定,谁也不知道,管理不规范,拆解场地简陋。场所多为临时用地,露天堆放,露天拆解,没有污染防治措施。三、建议1、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明确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责任,“四分法”是居民垃圾分类的法定责任。投放管理责任人需要宣传、指导和监督好,而不是参与垃圾直接分类。2、编制《义乌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对垃圾分类和产业发展的指导,使得垃圾分类和利用有规可依,按照规划要求逐步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促进垃圾分拣和综合利用。3、制定与我市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产业相匹配的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垃圾收集、运输等基础设施项目能够落地。经调查,目前制约我市垃圾分类提升改造的制约因素之一在于土地。建议合理安排与充分保证垃圾治理的配套用地需要。4、制定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的义乌标准和实施细则。按照有利于综合利用的原则,重新审视我市垃圾分类方法,修改完善近远期垃圾分类细则和监管措施。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w:LsdException Locked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行政执法局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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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由我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由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垃圾分类的决策部署,围绕“五年决胜”目标,聚焦“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城乡统筹抓实垃圾分类,前中末端全链条高标准齐头推进,建立了“前端‘两定四分’集中投放网格化+中端收集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分类义乌模式,源头分的准、收运紧跟进、末端能处理,取得了良好成效。末端处置的焚烧项目和餐厨项目建成了省级标杆项目,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累计创建省级示范街道6个、示范小区77个、示范村12个,2019年开始连续4年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负增长,资源化利用率100%,打造了一座看不到垃圾桶的城市,城市环卫品质全面提升。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我市连续4年获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县(市、区)。 一是前端全面撤桶并点,推行“两定四分”网格化。围绕“无桶城市”创建,城乡融合全面推行“两定四分”集中投放网格化布局模式。以主次干道、路、巷为界限,科学布点,将沿街店面、区域内小企业、小作坊的生活垃圾一并就近纳入网格点位,300户、1000人、服务半径150米左右设置一个点位,按照全市统一的“三通”(通水、通电、通网络)“三统一”(统一外观式样、统一宣传内容、统一监管制度)标准建点,累计建成投运“两定四分”点位1975个,全面落实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专人管理。 二是中端提升设施车辆,推进分类清运规范化。全市清运车辆统一颜色标识、公示监督电话,通过压缩式、封闭式、桶车对接作业模式实现分类清运,形成以环境集团为主、市场化服务为辅的垃圾分类清运网络。累计配置分类收运车420辆,落实“五定管理”(定时定点定车定人定路线),开展垃圾混收混运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分类清洁运输。为满足分类运输要求、提升运输效率,对全市转运站进行撤并改建,累计新建、改造提升转运站10座,有效实现了3吨分类清运车与16吨分类转运车的对接作业。 三是末端提升处置能力,实现处理设施标准化。全力提升末端处置能力,推行分类处置“一张网”。高标准建成投运集垃圾处理、科普教育、休闲娱乐、工业旅游于一体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处理能力3000吨/日,餐厨一、二期处理能力达到530吨/日,实现垃圾“零填埋”。全市建成投运综合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14个,实现镇街全覆盖,通过高价值的再生资源回收效益,兜底保证低价值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实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完善有害垃圾处理体系,由环境集团统一收集、金华市莱逸园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022年累计处理有害垃圾59.4吨。 二、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2023年我市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助推全国文明城市、无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依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坚持宣传教育“入户、入行、入心”。强化责任落实,有效形成多部门联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格局,推动垃圾强制分类常态化、法治化。强化基层自治,促进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企业、环卫部门、志愿者和居民等协同发力,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村民)公约、行业规范,进一步强化专职监督员等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培训管理,通过绩效管理、执法倒逼等措施,督促他们履行好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等职责,不断提升基层组织自治能力。持续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利用全市所有“两定四分”点位开展零距离宣传,引导居民自觉养成绿色生活方式。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37次,媒体宣传215篇。 二是推进专项规划落地见效。2022年,我局会同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 对照《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导则》,充分考虑我市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处理能力等因素,完成编制我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与发改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义乌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主要包括规划总则、行政区划概况、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现状、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规划、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易腐垃圾收运处理、有害垃圾安全处置、其他垃圾收运处理、装修及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园林垃圾收运处理、存量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公众参与、保障体系等内容。2023年,我局对照规划狠抓落实,将各类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计划新增分类清运车25辆,改造提升中转站2座,建成投运餐厨二期项目,新增易腐垃圾处理能力300吨/日。截至目前,新增新增分类清运车11辆,餐厨二期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正在调试运行,2座中转站改造提升进度均达到60%。 三是强化设施项目要素保障。我局会同自规局、建设局等部门落实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纳入规划,并在地块规划条件和规划方案中明确了垃圾收集点、公厕等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目前已有160多个项目550余个点位纳入规划。保障土地供给,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中转站等垃圾处理设施,用于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并保障项目落地,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转站建设等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重点环节审批。 四是对表对标落实长效管理。对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 分类标准》(DB33/T 1166)《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落实《义乌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建设管理导则》,抓实“两定四分”,实行定时定点,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集中投放。完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分出率,实现全程分类全覆盖。计划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城乡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达到24%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4%以上,分类处理率达到84%以上。2023年第一季度城乡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达到26%,分类处理率达到85%。 三、下步计划 垃圾分类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持续强化《条例》宣贯,进一步拉高标杆、精耕细作,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上新台阶。 1.聚焦全域治理,强深度促广度,全面提质升效。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和属地“兜底”的工作制度,以“10+X”个重点场景为核心,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场景,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分类成效;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攻坚竞赛和专项督查,以问题导向促成效。 2.优化体系建设,提质量拓能力,抓实全程分类。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镇街3个、省级示范小区54个,分类清运车25辆以上,餐厨二期项目建成投运,新增易腐垃圾处理能力300吨/日,全面提升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链条全闭环垃圾治理水平。 3.加强宣传引导,强实效浓氛围,培育习惯养成。持续开展《条例》宣贯,垃圾分类“八进”活动2000次以上,提升宣传引导效益;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媒介,讲好垃圾分类义乌故事,既选树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案例,营造“以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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