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电力市场化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65号
建议主题 关于做好电力市场化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出1年以来,制造业企业普遍发现电力价格有所上扬。经走访调研发现,企业对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知之甚少,虽有名义上的诸多选择权,但实际上话权语并不多,甚至几乎没有。一、问题1.增加企业成本负担。相对往年的电力价格均有上扬,整体平均增幅大概为13%左右。根据抽样调查,以我市特色的产业为例,袜业电价从0.7元/度提升到0.82元/度,占产品总成本的10%;内衣电价从0.8元/度提升到0.9元/度,占产品总成本的4-6%;服装电价从0.81元/度提升到0.88元/度,占产品总成本的1-2%。2.增加办事中间环节。多了一个市场主体,现在企业需要跟不同的售电主体谈判,且缺乏话语权。表面上看,企业可以和在义开展业务的34家售电公司进行谈判,实际上,市场化改革后,售电公司拥有较强的定价权,单个的用电企业必须要找到1家售电公司(供电公司托底),反而是弱势群体,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议价权。3.拓宽权力寻租空间。电力是公共产品,市场化改革之后,企业面临的问题反而更多;另一方面,售电公司为了加强市场竞争提升营利能力,也更容易出现售电公司为了拓展市场业务开展权力寻租的空间。二、建议改革不仅没有给企业带来获得感,反而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应该不符合改革初衷。为了更好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同时也能兼顾企业利益诉求,建议如下:1.建立科学的购电体制。由国营的供电公司统一向不同的市场主体购电,以国营供电企业为背景,以阻断市场上各类售电主体形成的垄断的议价权,再由国营供电企业统一向社会各领域供电。2.打造合理的定价机制。在国营的供电公司统一向不同的市场主体购电后,按平均成本向全社会供电。当然,可以执行分类电价,比如高能耗企业可以执行上浮的电价政策。3.规范全社会用电合同。不仅是企业,也包括个体租房,提出全社会用电的规范合同文本,以打击抬高电价行为,减轻企业和个人用电成本负担。在当前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对于售电主体来说,则可以提出如利润不超过一定比例的条款,规范用电行为。4.加强政府侧精准管理。电力作为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或由政府背书的国企统一提供,围墙内的问题由企业自行解决,而政府则要全力解决企业围墙外的问题,让企业专事生产经营,以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发改局、供电公司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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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类别:A 义发改〔2023〕47号 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065号 朱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朱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电力市场化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要求,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费。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自2022年1月开始,我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电力市场交易,目前全市9.6万家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工业企业4.82万家,工商业企业4.78家,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成熟。 二、办理情况 为全面落实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相关政策,发改局联合供电公司、各相关镇街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全力做好市场化用户服务工作。 (一)全面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教育培训。为让企业更好的了解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相关政策,发改局联合供电公司召开市场化交易培训会。 (二)及时公开代理电价等信息。市供电公司每月底前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以及政务公开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此外,“国网浙江电力”、“浙电e家”等公众号会及时对外公布市场化相关信息,科普市场化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各类优惠电价政策等信息确保用户及时掌握市场化政策信息。 (三)努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义乌供电公司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活动,面对面与企业沟通,为企业提供“供电+能效”方案,开展高压用户“现场帮”能效走访,出具综合能效诊断报告,根据企业用电情况提供优化用电方案,建议企业进行合理安排生产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全力提升用电服务水平。针对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的政策,义乌供电公司加大对客户经理、窗口人员等业务一线人员市场化政策宣贯培训力度,确保客户经理、窗口人员等业务一线人员熟悉掌握市场化相关政策内容,能及时正确答复用户咨询的问题。 三、下步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继续做好电力市场化交易培训。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宣讲,培训将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引导帮助需注册的企业做好电力交易平台相关操作,帮助企业降低用能成本,让辖区内更多的企业享受到电力市场化交易带来的政策红利,让更多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全面做好代理电价信息公开。围绕代理购电业务,优化调整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严格落实代理购电信息公开有关政策。供电公司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提前公布代理购电价格,按月发布代理购电相关信息,在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中清晰列示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明细情况。 (三)全面提升用电服务能力。供电公司针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政策的不断更新变化,及时掌握和了解最新政策,强化对客户经理、窗口人员等业务一线人员市场化政策宣贯培训力度,以“零距离+面对面”的服务方式,争取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客户,逐一解决相关疑问,并积极征求供电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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