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银行成涉贷犯罪主要侵害对象信贷业务风险防控亟需加强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56号
建议主题 关于中小银行成涉贷犯罪主要侵害对象信贷业务风险防控亟需加强的建议
事实和理由:中小银行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案件中,大量贷款资金来源为中小银行,涉案资金特别巨大,严重侵害中小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该类新型犯罪行为呈产业化趋势、贷款审核流程存在漏洞、银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亟需予以重视。一、新型犯罪呈产业化趋势,犯罪手段日趋多样成熟。在中小银行信贷产品创新发展的同时,各类新型涉贷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并根据信贷产品特征,多环节、精准化实施犯罪活动,逐步形成囊括预备、实施、转移等全流程的犯罪产业链,犯罪手段可复制性强,严重危害信贷秩序。如罗某某、汤某某贷款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针对浙江网商银行根据淘宝店铺经营状况确定授信额度的信贷产品特征,形成购买店铺、申请贷款、借卡走账的公司化运作犯罪模式,骗取贷款823万元,且该类犯罪模式已在全国蔓延,银行已自查发现同类异常贷款90余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二、贷款审核流程存在漏洞,借壳贷款规避银行监管。部分涉贷犯罪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自身不符合贷款征信要求,或为逃避银行事后追偿,欺骗、引诱征信状况良好的第三人代为申请贷款,规避银行审核监管,难以在申请环节发现真实贷款人的征信问题,也难以对贷款资金进行有效监管。一些中小银行在设置贷款审核流程时,对申请贷款人员、贷款用途把关不严,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监控不到位,导致该类借壳贷款轻松通过审核。如朱某某、朱某某贷款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义乌农村商业银行“浙里贷•市民闪贷(随心贷)”线上申请、系统自动审批的特点,教唆、引诱无偿还能力、智力残疾的白名单人员申请贷款,而银行审核流程未能发现该类情况。三、银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材料表面符合即可通行。银行信贷业务都有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一些中小银行的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只关注程序合规、材料合规,没有充分发挥实质把控和防范风险的作用。涉贷犯罪中,绝大部分贷款发放都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材料齐备,但业务风险并未在内审过程中被发现。如陆某等6人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等案中,自信贷员至银行行长,负责资料审核、授信审批、贷款审批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均明知贷款资金用途虚假,但在材料表面符合的情况下,均予以审批通过,内控制度没有发挥实质作用。四、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内外勾结导致监管失灵。一些中小银行的从业人员为牟取不当利益,或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与贷款申请人联合制作虚假申报材料,不仅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反而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提供便利,并对行为所造成的信贷资金风险、法律后果缺乏认识,暴露出银行从业人员合规意识非常淡薄。如刘某某、骆某等6人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案中,义乌联合村镇银行信贷员宁某某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流水虚假,仅仅因朋友打招呼,为了给朋友面子,同时完成银行指标任务,予以审核通过,造成银行损失30万元。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涉贷犯罪全链打击。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类案犯罪线索挖掘能力,深化银行机构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密切开展跨区域协作,提升涉贷犯罪打击能力。二是加强内部治理完善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中小银行完善信贷业务审批流程,落实内控机制,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与合规文化建设。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夯实日常业务管理、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树立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主动防范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与法律风险,形成合规文化氛围。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银保监组
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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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56号黄委员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黄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中小银行健康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中小银行成涉贷犯罪主要侵害对象信贷业务风险防控亟需加强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银保监组立足主责主业,多措并举持续推动银行改进合规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一、打击涉贷犯罪方面。银保监组一方面加大银行机构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依托SMART、EAST、客户风险预警系统等智能工具及时、准确发现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合规问题、风险隐患,采取质询、约谈、下发提示单或意见书、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有效整改和人员问责,提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质效。另一方面注重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协同,对相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引导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司法部门,配合推动涉贷犯罪的查处工作。 二、加强银行管理方面。除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外,银保监组开展合规积分管理工作,主要考评“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情况、监管政策文件的传导、日常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员工行为管理、消保投诉处理、安全保卫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通过机构自查和监管评估,对考评结果和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全辖通报,并抄送上级行;对评价不理想的机构开展监管约谈,有效传导监管压力。发挥消保探头作用,制作消保五色图,对投诉举报反映的典型突出问题加强溯源治理,加大打击力度。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综合性现场检查项目必查内容,向机构传递“消保必查”的明确信号。 三、加大从业人员管理与合规文化建设方面。一是紧盯关键岗位。督促银行机构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查、审批等方面的权责,实行前中后台分离、关键岗位轮岗、强制休假等。二是强制追责问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双罚”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要求银行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人事并举”开展内部问责。三是加强员工培训教育。通过一把手政策宣讲、政策解读、合规测试、日常培训等,持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强化对合规政策的执行力。四是联动金融办、人民银行开展清廉金融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推动将清廉从业融入经营管理,营造遵规守矩的企业文化。 下一步,银保监组将持续推动银行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依托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举报调查等手段及时发现银行合规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闭环管理做好问题整改和人员问责。同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加强线索移交、办案协调等,提升涉贷犯罪打击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中小银行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银保监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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