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困难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54号
建议主题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困难的建议
为积极落实金华市委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四大双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以坚持“求细”的调研方法和作风,深入企业、强担当、促落实,通过深化服务改革、重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一批影响企业发展的难题。1.提高容积率。为了引进大项目、非标产房,建议引进项目质量较高,亩产效益评价较高,亩均税收较高的,适当上浮容积率4.0,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空间来引进新的投资项目。2.建议考虑企业实际情况,用地规模15亩以下的部分企业,允许建筑限高50米。例如一些企业原来已建有厂房,如果建筑限高32米,容积率就达不到4.0。3.部分企业建筑密度超指标,原有厂房建筑占地面积较大,限制企业投入新建厂房规模,建议提高企业建筑密度50%一60%。4.完成容积率3.0、3.5的新建企业有投资、生产需求的,在统一设计达到相关标准情况下,建议适当考虑生成,结构完成后通过结构鉴定报告达到规划、建设,质量、安全、消防等要求。5.部分企业建造面积只占它整地面积的1/2或者1/3,但是亩产税收要按整个地块算,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建议相关部门能出台更优惠的政策。例如占地规模100亩,此次建造只涉及到20亩,如果按100亩算均价15万共计1500万,如果能够原来80亩按原来的计算,剩余20亩按照15万计算,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建造厂房的积极性。6.建议分割宗地,解决企业问题。例如大胜和优多目前双方经营正常,大胜想造厂房,亩均税收按宗地签,优多则达不到条件,不想签。由于土地捆在一起,始终没有进展。故双方企业均想对该宗地进行土地分割,希望能帮助解决两家公司土地分割问题。分割后既可以解决企业产权问题,也可以增加投资,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经信局、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楼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经信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困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是推动企业容积率提升。为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同时提高企业的投资强度和亩产效益,让土地高效能、高产出,拓宽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空间,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自规局对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情况进行了研究,制订了《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该文件于2022年9月15日下发。文件根据新出让工业用地和存量工业用地两个类别,从容积率(最高可提升至4.0)、建筑密度(最高可提升至60%)、建筑高度(最高可达到50米)等管控条件进行了优化。截至目前,我局已审批52宗工业企业改扩建项目。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义乌市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印发后,我局联合镇街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贯彻,将政策推送至相关重点工业企业,同时,积极参与政企对接会、企业“三服务”活动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贯。 三是了解企业改扩建需求。今年初,我局联合镇街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改扩建意向摸排,了解企业改扩建需求和诉求。累计对全市809家容积率2.0以下企业完成改扩建需求摸排。 二、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企业服务为宗旨,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向市政府呈送文渊文具、锐超相框、卡游动漫等企业改扩建事项进行“一事一议”决策,解决企业改扩建难题。同时,我局也积极开展政策学习研究,先后赴深圳市宝安区、东阳白云街道等地学习考察。积极开展对改扩建部分提升亩均税收等问题开展研究。 三、下步计划 结合工业用地容积率提升政策实施情况以及面上企业诉求,我局将会同自规局迭代细化政策,制订更精准的标准,将“一事一议”的事项转化为面上普惠政策,在今年9月底之前,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的规划管控条件。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经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3日 楼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义乌营商环境和解决企业困难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困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为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经信局对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情况进行了研究,并于2022年9月15日联合发文《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延续工业分行业管控标准和2020年的《关于加强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进行了更为科学、合理的管控,其中容积率上限已调整为4.0,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60%,建筑高度上限调整为50米,且因产业升级、企业转型等特殊情况,需突破以上控制指标的事项可经镇街(平台)、经信局、自规局联合审查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现阶段我市对于通过升层形式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的政策是依据《关于调整我市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建议意见》(义建意见〔2012〕19号)文件精神: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应当符合相关城乡规划,已按规划实施完成的,允许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整体或局部拆除并重新规划建设;规划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允许适当调整整体布局;规划已审批,建筑正在施工但未结顶的,在建筑结构安全允许条件下(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允许加层设计证明及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结构安全报告),允许重新调整;部分或全部建筑已按规划建成投产,在确保主要道路两侧保留部分绿化以控制城市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允许减少部分集中大块绿化面积用于拼建或新建;已建成投用的建筑物不允许升层。 二、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已办理47宗工业改扩建项目,并完成文渊文具、锐超相框、卡游动漫等企业改扩建报市政府审定的联合审查。同时,我局会同经信局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改扩建政策研究,先后赴深圳市宝安区、东阳白云街道等地学习考察。 三、下步计划 结合企业述求,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我局将会同经信局细化工业企业改扩建政策,制订更精准、更符合企业发展的标准,计划在今年9月底之前,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的规划管控要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义乌营商环境和解决企业困难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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