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路两侧特色农产品销售摊点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51号
建议主题 关于规范公路两侧特色农产品销售摊点的建议
​伴随交通发展,城市乡村公路的全覆盖和周末乡村游的快速发展,在公路两侧农民自产自销特色农产品摊点不断增多。从需求关系分析,一是农民生产时鲜水果、蔬菜、禽蛋等特色农副产品,利用家门口公路两侧设摊销售,既能有效解决销售问题,也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满足农民销售需求;二是城是居民下乡通过路边摊能采购自己所需要的特色农产品,既新鲜又实惠,满足城市居民日常采购需求。从路边摊存在隐患问题分析:一是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差,路边摊安全隐患大,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二是占道经营,影响路观形象和交通正常运行;三是环境卫生意识差,公路两侧垃圾乱扔现象较为突出,有损道路环境。因此,如何规范公路两侧特色农产品销售摊点,既能有效解决农民特色农产品销售、满足城市居民乡土采购需要,又能有效消除路边摊存在隐患和问题,有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视和合理解决。为此建议:1、巧借高速公路“服务区模式”合理规划公路沿线特色农产品销售区。疏堵结合,在公路沿线利用空地资源,通过临时土地租用等方式,设置一些简易的特色农产品交易、停车服务区,引导经营摊户和驾乘人员进入指定地点规范经营,进而改善沿线公路的交通环境和秩序,实现标本兼治。 2、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有偿使用,强化准入。通过统一规划建设,改变路观形象;通过对沿线经营的摊主登记备案,督促其在规划的区点进行经营,逐步规范摊点的经营管理模式;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等安全知识,服务意识,卫生意识。3、规范管理,提高品质。强化对入区特色产品的监督管理,通过监督抽检、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路边摊经营产品质量的监管;让旅客在路边经济中享受到优质服务,让百姓在路边经济中得以发展。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楼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路两侧特色农产品销售摊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2021年编制发布了《义乌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在乡村产业振兴提出新的要求和奋斗方向。 2022年,实施农业优品提升行动,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推动农产品品牌发展,培育义乌红糖、义乌南枣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大陈小集”镇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51家。探索农产品线上营销模式, 22家农企产品参加“网上农博”展销。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12341批次定性检测合格率100%、541批次定量检测合格率99.6%,319家规模主体农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管理,共开具农产品合格证42.68万张,涉及上市农产品2350.38吨。积极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办理情况 (一)着力发展乡村产业,积极探索农产品销售模式。一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百家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名单库,摸排重点培育对象38家,今年新增义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到2025年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促进消费的引领作用。二是积极探索农产品销售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产品”模式,借助电商平台优势,打通线上销售渠道。大力发展“采摘经济”,充分利用义乌人口众多、消费者对新鲜农产品需求旺盛条件,利用公众号、农民信箱、融媒体等新闻媒体,推介适宜开展采摘的基地、村庄。 (二)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生产质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年完成定量监测400批次以上,开展快速检测1万批次以上,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实现规模主体农产品全程可追溯管理,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下步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积极发展、培育乡村产业特色,推进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抓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培育义乌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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