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村一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37号
建议主题 关于“一村一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2023年农村消薄工作紧锣密鼓的展开,各地认真谋划“一村一策”的工作,结合2023年义乌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村一策”路径。大家高度重视,拓宽思路,积极谋划,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提高村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建议:一、“产业兴百业兴”。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农村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把产业发展摆在突出的位置。发展产业,就要找准路子,如何精准选择产业发展路子,掌握政策导向,了解基层实际,科学谋划布局,合理规划路径。要因地制宜,顺应当地种植养殖习惯,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结合周边市场需求,找准适合的特色产业,探索有利的经济模式,在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和品牌打造上下功夫,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二、在“一村一策”中,发展特色产业,办合作社,办企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做好特色产业的发展,以自身示范成功的生动实践来增强群众参与的决心和信心,把种植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等组织起来,扩大示范带动成效,以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群众,让群众自发的参与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 三、以村级合作社为主体,努力形成“一村一策”发展格局,鼓励群众以土地等多种形式入股合作社,推进“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充分整合村级闲置房屋、技术、土地、资金等资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实现群众抱团,资源抱团,效益共享,联动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蒋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土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和闲置农房,发展多元化乡村产业,并取得一定成效。 1、加强顶层设计。2022年7月,我市出台《义乌市关于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的指导意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范围内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产权合法清晰、能够安全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不包括闲置农林设施用房)纳入适用范围,积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2、强化成果应用。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引导鼓励农民个体、村集体、社会资本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发展乡村旅游、电商等特色产业。 3、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扶持村集体物业项目补助和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贴息补助。对村集体新建物业或入股多村联建物业项目,按照投资总额70%实行以奖代补,单村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含市级统筹、国企结对等项目)的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补助,补助时限3年,单村年度最高贴息贷款额度200万元。 二、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土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扎实推进。 1、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村务清廉钉办”资产资源模块,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详细收录资产资源名称、类别、状态、直接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建立起资产资源数据库,并实行在线监管,以数字监督助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同时,在资产资源管理中嵌入预警模块,对于资产长期闲置、租金未按时缴纳等异常情况发出预警提示,避免资产资源因人为因素造成闲置,破除违规侵占、低价承包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升监督效能。 2、规范资产资源处置。所有村级资产处置均需纳入“村务清廉钉办系统”,按照资产处置规定选择合适流程,杜绝体外运行。引导农村各类产权(资源)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流转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规范流转交易行为,有效避免和遏制口头流转等不规范行为以及擅自改变流转用途的问题,推进农村闲置房屋土地有序流转,确保流转交易收益。 3、提高资产资源利用率。一是分镇(街道)制定各村“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在资源利用、资产盘活和资金使用上积极探索出多元化、差异化路径。二是充分发挥强村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优势,对原有分散的各村资产资源进行整合、整体运营、抱团发展,实现村级资产的增产保值和闲置资产的盘活盘大。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利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农村闲置土地规范化管理和利用,加大保障服务力度,进一步兴旺乡村产业,激发乡村活力,推动富民强村,促进共同富裕。 1、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改革。借助数字化平台理顺“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管好、盘活、用足农村“三资”,实现管理信息化、产权明晰化、监督多元化、运行阳光化、效益最大化,推进村集体经济长足发展。 2、进一步加大保障服务力度。继续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有序开展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对依法盘活利用行为进行奖励、补助,积极总结推广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典型经验模式。 3、进一步创新盘活利用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结对帮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利用闲置土地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努力释放农村闲置土地的价值,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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