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出台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23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快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出台的建议
根据调查发现,自2017年开展危旧房拆除工作以来,义亭镇从农户居住实际出发,通过对有条件村居开展农村有机更新,解决一批农户住房安置。截止目前,全镇仍有因旧房拆除未安置农户472户,其中唯一住房农户372户。已拆未安置农户中因计划实施有机更新拆除农户有199户,因危旧房拆除农户有273户。已拆未安10户以上的村有10个,分别是五联、白塘、王莲塘、王阡、江岸、下滕、前屋、白塔塘、上胡、车路,涉及已拆未安户433户,占总数91.7%。已拆未安10户以下的村有15个,分别是鲍宅、山景、龙华院、铜山前、缸窑、杭畴、早溪塘、上滕、下店、石塔一、石塔二、上宅、青肃、西田,已拆未安户39户,占总数8.3%。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新老政策更迭,未能及时启动更新改造。2017年全市开展危旧房改造以来,我镇危旧房拆后安置结合农村有机更新适用更新改造政策(103号文件)。由于考虑改造区块规划、用地指标等因素,仍有王莲塘、白塘村、石塔二村等19个村危旧房拆除后未及时启动更新改造。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旧房拆除,拓展安置区块用地空间,对部分村居房屋拆除农户开展了分户报批,因规划未能及时审批致使后续农转用等相关手续无法办理,造成农户未能选位建房。二是解决拆而未安方法途径较为单一。目前,解决农户拆而未安的主要途径是结合农村有机更新。2020年全市应用84.5号文件开展农村有机更新,文件以“自愿+规划+设计+规范”作为有机更新指导思想。对启动有机更新的村需要全村90%以上农户签约同意。由于一些村庄处于城镇偏远地带,部分农户改造意愿不强,加之旧房已拆除农户相较整村农户占比不高,整村启动有机更新困难较大。同时,84.5号文件对有机更新村庄用地规模、村庄规划有了新的要求,如上胡、江岸村作为2020年84.5区块更新试点村,因规模核定后安置地块整体用地小于原村庄,村庄更新改造积极性锐减。三是金义机场规划管控问题。《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制定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规划》中明确提出:完成金义国际机场(义乌机场迁建)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末开工建设。我镇为机场控制范围,高层限高后义亭村旧改的高层减半,致使套间数量无法满足安置基数;其次,涉及规划控制的下滕、前屋、白塔塘等8个村的有机更新无法实施,涉及176户房屋拆除农户,其中唯一住房有118户。建议市相关部门,考虑义亭镇实际情况予以配套相关政策以便开展已拆未安农户的建房安置工作。微改造政策建议:1.规模核定方面,传统村落、古村落建议按现状建设用地核定用地规模。如,缸窑、陇头朱,实际人均规模均超过100平每人,同时古村落保护区无法拆除,实际可建房面积不多。2.规划编制方面,按照微改造文件要求,需要整村编制“多规合一”,编制费用约为40w。微改造区块原则上不少于6亩,即最小安置户数约12户,考虑实际情况,可否就改造范围编制区块规划,以节约编制费用。3.产权置换方面,文件对产权置换做了说明。考虑到农户实际情况,可否就置换的产权重新予以登记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以保障置换产权农户的权益。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胡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出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及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和美乡村建设中建设用地资源偏少、村庄风貌单一乏味等问题,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为了全面解决已拆除未安置农户的住房问题,市政府成立了“已拆除未安置”工作专班,围绕“一年求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全整治”工作思路,按照便于量化统筹、镇(街道)可操作原则,通过实物、货币、过渡等安置方式,力争年内实现已拆除5年以上农户100%安置,已拆除3年至5年唯一住房农户100%安置,全年完成安置5000户以上。 针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等问题,宅基地改革工作专班充分进行调研,以84.5号政策为基础,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后,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微改造”办法),目前已基本成稿。 “微改造”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方案中需要明确保留区块和更新区块两类改造区块的布局,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 “微改造”办法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明村的用地规模核定进行了规定:一是开展“微改造”的村庄须按《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义土改〔2020〕1号)规定核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二是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按有关规定认定后的市级以上历史建筑占用的土地可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收归村集体且不用于农户日常居住的传统建筑、三普登陆点可纳入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范,超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最高比例的部分可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三是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设用地规模核定时,可根据核心保护区面积的10%增加用地规模核定面积。 三、下步计划 “微改造”办法近期将上报市政府审定,争取尽快出台。在“微改造”政策实施和“已拆未安置”专项攻坚工作过程中,我局将做好政策指导工作,及时帮助镇村解决“微改造”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胡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出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及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市新农村建设当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偏少、村庄风貌单一乏味等问题,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为了全面解决已拆除未安置农户的住房问题,市政府成立了“已拆除未安置”工作专班,围绕“一年求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全整治”工作思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照便于量化统筹、镇街可操作原则,通过实物、货币、过渡等安置方式,力争到今年年底,对已拆除5年以上农户100%安置,已拆除3年至5年唯一住房农户100%安置,全年完成安置5000户以上。 针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等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微改造”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方案中需要明确保留区块和更新区块两类改造区块的布局,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 “微改造”办法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明村的用地规模核定进行了规定:一是开展“微改造”的村庄须按《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义土改【2020】1号)规定核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二是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按有关规定认定后的市级以上历史建筑占用的土地可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收归村集体且不用于农户日常居住的传统建筑、三普登陆点可纳入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范,超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最高比例的部分可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三是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建设用地规模核定时,可根据核心保护区面积的10%增加用地规模核定面积。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在“微改造”政策实施和“已拆未安置”专项攻坚工作过程中,我局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完善和土地要素保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镇村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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