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13号
建议主题 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建议
为进一步拓展我市工业发展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9月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经信局联合发布《义乌市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文件中明确5亩以上的工业用地容积率可达到4.0。 但是义乌大部分工业用地建筑密度都已饱和,为节省重复投资,能否在满足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达到一定条件后,通过升层的形式来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请相关部门研究明确。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经信局、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吕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义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为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同时提高企业的投资强度和亩产效益,让土地高效能、高产出,拓宽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空间,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经信局对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情况进行了研究,起草制订了《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该文件于2022年9月15日下发。 该意见延续工业分行业管控和2020 年的《关于加强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新出让工业用地统一建筑密度和高度,允许提高容积率至4.0;对存量工业用地在满足一定准入条件(厂区现状情况、规划管控、信用等级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后,可进行改扩建,同时综合考虑工业分区管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城乡景观风貌塑造等因素,适当提高开发强度(用地面积5 亩以上,容积率上限4.0)和建筑高度(用地面积15 亩以上,生产性用房限高45 米,非生产性用房限高50 米)。 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成47宗工业改扩建项目。 二、办理情况 现阶段我市对于通过升层形式增加工业用地容积率的政策是依据《关于调整我市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建议意见》(义建意见〔2012〕19号)文件精神:工业用地改造项目,应当符合相关城乡规划,已按规划实施完成的,允许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整体或局部拆除并重新规划建设;规划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允许适当调整整体布局;规划已审批,建筑正在施工但未结顶的,在建筑结构安全允许条件下(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允许加层设计证明及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结构安全报告),允许重新调整;部分或全部建筑已按规划建成投产,在确保主要道路两侧保留部分绿化以控制城市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允许减少部分集中大块绿化面积用于拼建或新建;已建成投用的建筑物不允许升层。 三、下步计划 为在存量上增加空间增量,加快城市更新向立体式开发转变,2月23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海生带队赴深圳市宝安区学习考察并积极探索“工业上楼”在义乌落地的可行性,适时出台“工业上楼”指导意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义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吕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经信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是以政策引领,推动企业投资扩产。为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同时提高企业的投资强度和亩产效益,让土地高效能、高产出,拓宽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空间,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自规局对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情况进行了研究,制订了《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该文件于2022年9月15日下发。文件根据新出让工业用地和存量工业用地两个类别,从容积率(最高可提升至4.0)、建筑密度(最高可提升至60%)、建筑高度(最高可达到50米)等管控条件进行了优化。截至目前,我局已审批52宗工业企业改扩建项目。 二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义乌市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印发后,我局联合镇街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贯彻,将政策推送至相关重点工业,同时,积极参与政企对接会、企业“三服务”活动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贯。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容积率提升摸排。今年初,我局联合镇街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改扩建意向摸排,了解企业改扩建需求和诉求。累计对全市809家容积率2.0以下企业完成改扩建需求摸排。 二、 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梳理企业需求和诉求,继续开展《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浙江润晖服饰有限公司、义乌市锐超相框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完成规划条件变更。 三、 下步计划 为在存量工业用地上增加空间增量,加快工业企业向立体式开发转变,2月23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海生带队赴深圳市宝安区学习考察并积极探索“工业上楼”在义乌落地的可行性,我局也将积极会同自规局开展“工业上楼”指导意见的研究,在今年9月底之前,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的规划管控条件。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经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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