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305号
建议主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劳动力市场不断发展,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成本大幅上升等多种因素冲击,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用人需求出现下降。部分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心存侥幸,开展违规操作,甚至违法操作。例如前期发生的某知名企业的欠薪事件,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企业委托中介公司招聘临时员工,按计件工资,但中介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按日结算工资,声称到义当天开始算工资,但由于客观问题导致延迟开工,造成劳资纠纷案件。在政府出面协调时发现存在劳务中介层层转包、扣押工资等情况,造成了该企业欠薪事件持续扩大。此外,部分房屋中介卷款逃跑事件也对我市造成一定的信访压力。因此建议:在我市开展中介服务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明确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劳动者、劳务提供者的普法宣传。根据情况设立中介服务公司“白名单”、“黑名单”,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人力社保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许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关于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人社局积极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做好协调对接,针对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研讨部署,进一步细化自查、双随机抽查监管时间、方式和人员组成,统筹安排、周密布局,明确责任,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充分发挥镇街、网格管理作用开展排查监管,深入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管理,线上线下全方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强化重点治理。结合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审计发现的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截留少缴社保费、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待遇和政府补贴、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行为,我市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主动指导、靠前服务,综合运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帮助指导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实际用工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谐健康发展,行动中发放规范用工温馨提示资料2800余份。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有效应用掌上执法,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同时,切实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督管理,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制度建设、教育培训、隐患排查、职业健康,以及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7家劳务派遣企业存在重点领域危险岗位劳务派遣情况,涉及用工企业27家,劳务派遣员工401名。 (二)关于房屋中介机构相关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建设局重点摸排已备案,且在我市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对“以租代售”经营行为,“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租房不备案和虚假宣传房屋信息等行为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中,出动五组十人,检查283家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电视和报纸等多种方式,通过经纪机构行业协会、建设局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覆盖式宣传,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租期过长、租金贷、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各类风险,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访问量达5000余次,建设局官方网站访问量达300余次。同时增强广大市民的备案意识,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完成后及时申请租赁合同备案,保证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将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义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截至目前,纳入管理的企业共15家,从业人员40余人,信用信息排名将定期向社会公示,为广大市民起到预警作用。 二、 办理情况 异地人力资源机构中介服务问题。关于您反馈的鸿语医疗委托中介公司“桐乡市众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临时员工,因涉嫌中介公司虚假宣传,计件工资变为日结工资,延迟开工,导致劳资纠纷,相关问题已向桐乡市人社局反馈,桐乡市众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市劳务派遣机构之一,建议桐乡市人社局加强对该机构“双随机”检查。 同时也加强我市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监督与管理,重点核查劳务派遣非正常企业。结合年报,比对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数据,排摸我市存在经营异常、分公司从事劳务派遣、税票异常等情况企业,形成重点排查名单。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超期未延续、营业执照注销、分公司设立未备案、不再开展业务等企业进行书面提醒,并告知及时提交年报等。对申请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已设立机构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 下步计划 (一)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一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网格管理作用,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招工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扶持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求职者去正规服务机构求职。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针对各镇街、重点区域企业、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等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普法宣讲活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移动通讯终端等新兴媒体的优势,搭建起和企业群众沟通的新平台。 (二)房屋中介机构。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完善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增加联合执法次数,联合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以租代售”经营行为,“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租房不备案和虚假宣传房屋信息等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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