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法院执行配合力度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93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大法院执行配合力度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人民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法院对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尤其以数字化改革助推执行规范化、高效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然而,实际执行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不少。执行难的成因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含镇街村社)配合不力,尤其是涉及一些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法院已经判决了权属一方,却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履行不能。因为这些案件往往都是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初始登记,并协助将不动产转移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除了需要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配合,还需要一些镇街村社等协助配合盖章。这些部门可能存在一些利益关系不愿意协助配合,导致案件打赢了官司,还是无法得到执行。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法院执行部门应当对所有涉及部门开具协助函。实务中,对于执行事项中所涉的所有部门(含镇街村社),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存在推三阻四,并未全部开具协助函的情形,各个工作人员对是否开具协助函的标准不一,甚至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等情况。为加大执行力度,执行人员应当对所有涉及执行的部门都开具协助函,不得推诿。法院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开具协助函的情况予以监督考核。 二、将部门(含镇街村社)配合执行情况纳入法治考核。 明确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党委法治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并将部门配合执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民主法治村(社区)等考核,促进基层治理和执行工作良性互动。而对拒不协助配合生效裁判的部门(含镇街村社)及其负责人,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考核扣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措施予以问责,同时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依据。 三、加强人大对执行监督的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法院通过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人大通过监督审判机关依法审判,监督部门做到依法协助配合,可以更加有效地消除违法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的现象。法院是老百姓解决纠纷最后的一道防线,而执行则是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个环节。加大对各部门(含镇街村社)对法院执行配合的监督力度,坚决不让判决书变成一纸空文,打通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司法局、人大办及各工委、法院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吴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执行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法院执行配合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义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于2020年10月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义委法办[2020]6号),明确解决执行难问题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在法院设立办公室,同时,就我市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5月,义乌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2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执行工作融入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治理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协调督办重大重点案件,促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 二是健全执行联动。市委政法委牵头,健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分解各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表、路线图,人民法院承担主体责任,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法院与司法局就缓刑犯、假释犯社区矫正对象协助执行问题达成《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和法院执行衔接机制会议纪要》。法院与公安局合作设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驻室参与调解,努力提高矛盾化解实效,目前已经成功化解8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85万元。法院与义乌市慈善总会签署《关于建立司法与慈善联合救助机制的会议纪要》,加强民生案件扶贫济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纪要生效后已解决1起被害人无力赔偿而长期未执的交通事故案件。 三是完善执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参与集中执行活动。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专门就落实代表委员针对执行工作所提意见建议出台15条措施。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常态化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参与执行活动。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平台。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领导干部干预执行工作、插手具体案件的责任追究。不间断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案件、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法院专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组,专司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工作。截至目前该小组共计已处置金融财产762起,处置完毕588起,执行到位26.43亿元,获得当地金融机构的一致好评。抓住元旦、春节前执行“黄金”时期,开展夜间大型集中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电视台全程跟拍,有力提升了执行工作影响力。 四是强化考评督查。将执行工作纳入平安义乌、法治义乌建设考评体系,将“万人失信率”纳入营商环境和信用城市考评体系,将机关部门履行法院裁判义务及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同时借助义乌信用积分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扣除信用积分,通过联合惩戒形成综合治理。 二、办理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办理有关工作。正如建议中所述,执行难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涉及诸多方面,我们结合您的建议,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开具协助函的建议。对于一方不予协助过户的执行案件,法院及时向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或过户事宜。在镇街村社不配合盖章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向法院提出具体申请,对于有协助义务的单位,法院另行开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提出的法院工作人员存在不予开具的情况,法院已专门予以强调落实,统一规范,今年以来已开具3份涉镇(街)村(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关于纳入法治考核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就推进履行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专题述法,其中就包括执行落实情况。从2022年起,将执行情况纳入法治义乌(法治政府)考核,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平安法治每月通报,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同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协助单位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三)关于加强人大监督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运用听取专题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做好专项监督、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力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下步计划 一是加大执行联动力度。每年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部署强调,市委政法委定期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分析,将机关部门、镇街履行法院裁判义务及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村居纳入镇街捆绑考核)。对村级组织、村干部为执行对象的,由法院函告相关镇街督促落实。同时借助义乌信用积分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扣除信用积分,联合惩戒形成综合治理(完成时间:2023年底)。 二是加大财产查控处置力度。法院设立集约查控组,集中进行房屋、车辆查封,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网络查控工作,提高查控效率。抽调员额法官组建10个执行团队,专门从事不动产处置工作。组织网络司法拍卖(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是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法院会同公安、检察联合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通告,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手段,对拒不申报、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是加大专项活动震慑力度。组织涉民生案件夜间执行、强制腾房等集中执行行动,开展金融债权案件、涉军停偿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和“执行转破产”等专项活动,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结,及时将资不抵债企业移送破产。 五是加大监督约束力度。积极在法律框架内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明察暗访、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线上监督和线下监督等多种形式连环交叉、接力推进的综合监督模式。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等特殊身份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判通报制度,有关主管机关进行教育引导、督促整改,有相应考核的列入考核,营造守信履行的社会共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执行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执行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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