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区旧改房加装电梯和坡屋顶改造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86号
建议主题 关于推进城区旧改房加装电梯和坡屋顶改造的建议
随着义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进行了旧村改造,成为了新的建成区,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房屋出租也成了农民的主要经济收入,但一些旧村改造的小区,由于建造时间比较早,当时设计没有考虑电梯,对生产生活极不方便,坡屋顶设计也存在漏水和瓦片脱落等安全问题。在此建议:一、加速非封闭小区及老旧农民自建房小区的规划设计;二、允许农民根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坡屋顶改造,并在室外合适的地方加装电梯,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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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吴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区旧改房加装电梯和坡屋顶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1998年启动旧村改造以来,经过了全垂直房安置、高层住宅与垂直房按比例安置、集聚建设等不同的阶段,在集聚建设实施以前,垂直房形式的安置占有绝大多数。 根据当时相关政策要求,以垂直房安置的旧村改造房屋一般不超过四层,檐口高度控制在13米以内(三层住宅檐口高度控制在10.2米),屋顶可以是平屋面也可以是坡屋面,但如采用坡屋面应以檐口零起坡且坡度应满足安全及排水等要求。 2005年市政府出台的《义乌市城区建筑平改坡屋顶暂行规定》要求,我市新建低层、多层居住建筑原则上采用坡屋顶形式。在旧村改造实施过程中,绝大多数村庄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使用面积,同时兼顾美观、排水等,均采用了坡屋面形式。但在建造时,由于坡屋顶的挂瓦条等没有按施工要求做防腐处理,时间一长,容易腐烂,存在瓦片坠落的可能性。 2020年5月,我市研究制定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新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联立式住宅屋顶形式为坡屋顶,坡度1/3到1/2,外立面的饰面材料、色彩要与规划保留传统建筑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据此,下一步,新规划批准的旧村改造联立式住宅屋顶形式均为坡屋顶。 2020年12月,我市出台《关于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修订)》,适用本实施意见进行电梯加装的既有多层住宅是指成片开发已建成投入使用、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非单一产权无电梯住宅(不包括垂直房、分割转让房)。 二、办理情况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经研究,您提出的城区旧改房加装电梯和坡屋顶改造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坡屋顶设计存在漏水和瓦片脱落等安全问题;二是旧村改造小区建造时间早,当时设计未考虑电梯,生活不方便。 第一,针对您提到的坡屋顶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农村更新改造的最新政策,经与设计单位和北苑街道对接,建议业主可以按现状翻修,加强日常维护,避免漏水问题,对于建成较早,斜坡度较大、挂瓦条腐烂较为严重的坡面屋顶房屋,采用轻质波形瓦等新型材料或增加防护栏,既保证美观,也可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针对您提到的加装电梯问题,根据《关于义乌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修订)》(义政办发〔2020〕65号),该项工作由建设局牵头实施,负责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的协调,后续可以建议建设局扩大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 三、下步计划 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局将进一步与各镇、街道组织研究,探索解决因坡度过大引起的一系列安全、漏水等问题的路径、政策;此外,我局已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编制了《村庄建设样板选型》供农村有机更新选型参考,后续广大市民如对坡屋顶有翻新加固等需要,我局将积极做好规划技术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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