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农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69号
建议主题 关于规范农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汽车销量约2686.4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占率25.6%,我市农村购买新能源车的占比成倍增长。因此,农村群众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也有了更多的需求。据初步调查,为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并提供便民服务,我市农村个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只需提供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无需提供充电场地所有权资料,也无需村委会对安装地点的审核。这样虽然可以便捷群众和满足群众的使用需求,但也造成了一些安装乱象和邻里纠纷。目前,群众成功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后,安装部门一般会按群众个人要求,在户配电箱边上就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农村的户配电箱基本都安装在房屋后面或侧面墙上,而很多农村的停车位都是规划在前面或者根本就没有预留个人停车位,那么就造成车子充电时会堵在邻居的门前或者道路中间,导致邻居大门、道路堵住或者影响其他村民出行。导致产生非常多的邻里纠纷,对农村社会维稳工作也造成很大的影响。为了建设稳定的和美乡村和便利群众两不误,特建议:1、出台义乌市农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范性文件,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规范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和使用。2、在群众个人申请时须由村委会审核,并在村委会指定的位置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供电部门投资或吸引社会资金在农村公共车位上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鼓励共享充电、一桩多车。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发改局、供电公司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陈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宝贵的意 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电动汽车 保有量逐年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近 3.5 万辆。为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需求,我市多家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 积极参与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截止目前,我市已有 268 座 公共充电站、2078 台充电桩、2834 个充电枪上线“金华市电动 汽车公共充电桩监管服务平台”,根据连续多天平台监测发现,目 前已安装的公共充电桩站点很少出现满负荷使用情况,基本满足目 前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二、办理情况 今年围绕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协 调各单位,按照规划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一)持续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工作。为更好满足电动汽车用 户充电需求,年初以来根据我市电动汽车增长情况,积极协调各镇 街、各充电桩运营企业,谋划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计划,积极开展 建设选址工作。今年计划新建 1000 个以上充电桩,止目前已新建 成 21 座充电站、共 413 个充电桩。 (二)持续提高充电桩数字化应用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充 电桩数字化服务能力,方便电动汽车用户查询公共充电桩位置,要 求各运营公司将建成的充电桩及时接入金华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 桩监管服务平台和省发改“一键找桩”系统。用户手机可直接下载 “金华绿行”小程序或登录浙里办搜索“一键找桩”,查看最近位 置公共充电桩信息,可实现智能导航、状态查询等便捷服务,方 便用户找桩需要。 (三)积极探索既有小区充电桩建设。充分利用小区既有公共 停车泊位,探索推进小区“公用充电站”建设。恒风集团发挥市属 国有企业优势,多次到杭州、广州、成都等城市学习先进的建设理 念和成熟的建设模式,启动全市公共充电桩建设点位规划编制,积 极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模式创新,探索小区分时共享公用充电桩建 设。今年计划在稠州府小区、名仕花园小区、金桥人家小区等既有 小区开展小区公共充电桩试点建设,为其它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 供经验。 (四)规范小区私人充电桩安装。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村 居等私人充电桩安装,减少因个人加装充电桩影响他人出行。私人 向供电公司报装充电桩时,市供电公司根据《国网金华供电公司电 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实施细则》,为私人报装充电桩提 供优质服务。客户需持有以下证件方可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固 定车位产权证(人防工程区域的停车位提供永久使用协议、农 村自建房等住宅内部无独立产权的停车位提供住宅的产权证)、 停车位(库)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机动车行驶证、电动 汽车车辆信息登记表、物业或业(居、村)委会出具允许施工 的书面说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 人身份证明。 三、下步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年度公共充电桩建设进度。按照年度充电桩建 设任务目标,做好每月建设进度监测,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充电桩 建设,争取早日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更便捷的充电服务,提高新能 源电动车主的获得感。 (二)探索服务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既 有小区“统建统营”试点建设,鼓励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挥市属 国有企业作用,加快推进小区分时共享充电桩试点建设,并做好运 营监测分析,为其他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运营 经验,逐步满足既有小区新能源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需求。 (三)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为加快推动我市 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安 全管理,加快研究制定相应建设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 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 建设。规范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智能有 序充电,加快形成“安全智能、经济便捷”的居民小区充电服务模 式,为市民创造优良电动汽车使用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 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 议。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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