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居民区三层半屋顶后立面斜坡改造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68号
建议主题 关于对居民区三层半屋顶后立面斜坡改造的建议
我市新农村建设旧改模式基本上都是三层半和四层半,由于当时屋顶规划设计考虑到容积问题,基本上后立面墙体均为高度不超过1.8米,斜坡度约60度,斜坡面均为木档挂瓦条,上面统一盖瓦片,起到挡雨的作用。现经多年的风吹雨淋日晒,木档已基本腐化,导致挂在上面的瓦片大面积滑落,多次发生砸车伤人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此事,建议相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现场调研,制定有效方案,采取统一改造标准,有序推进我市房屋斜坡面的改造,切实为老百姓办好一件实事。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施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对居民区三层半屋顶后立面斜坡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1998年启动旧村改造以来,经过了全垂直房安置、高层住宅与垂直房按比例安置、集聚建设等不同的阶段,在集聚建设实施以前,垂直房形式的安置占有绝大多数。 根据当时相关政策要求,以垂直房安置的旧村改造房屋一般不超过四层,檐口高度控制在13米以内(三层住宅檐口高度控制在10.2米),屋顶可以是平屋面也可以是坡屋面,但如采用坡屋面应以檐口零起坡且坡度应满足安全及排水等要求。 2005年市政府出台的《义乌市城区建筑平改坡屋顶暂行规定》要求,我市新建低层、多层居住建筑原则上采用坡屋顶形式。在旧村改造实施过程中,绝大多数村庄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加使用面积,同时兼顾美观、排水等,均采用了坡屋面形式。但在建造时,由于坡屋顶的挂瓦条等没有按施工要求做防腐处理,时间一长,容易腐烂,存在瓦片坠落的可能性。 2020年5月,我市研究制定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新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联立式住宅屋顶形式为坡屋顶,坡度1/3到1/2,外立面的饰面材料、色彩要与规划保留传统建筑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据此,下一步,新规划批准的旧村改造联立式住宅屋顶形式均为坡屋顶。 二、办理情况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经研究,您提出的居民区三层半屋顶后立面斜坡改造主要有以下问题:斜坡面为木档挂瓦条,年久失修腐化,导致瓦片经常滑落,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您提到的坡屋顶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农村更新改造的最新政策,经与设计单位和北苑街道对接,建议业主可以按现状翻修,加强日常维护,对于建成较早,斜坡度较大、挂瓦条腐烂较为严重的坡面屋顶房屋,采用轻质波形瓦等新型材料或增加防护栏,既保证美观,也可以消除安全隐患。 三、下步计划 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局将进一步与各镇、街道组织研究,探索解决因坡度过大引起的一系列安全、漏水等问题的路径、政策;此外,我局已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编制了《村庄建设样板选型》供农村有机更新选型参考,后续广大市民如对坡屋顶有翻新加固等需要,我局将积极做好规划技术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