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公益生命公园大力推行新型树葬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52号
建议主题 关于建设公益生命公园大力推行新型树葬的建议
随着人口老龄化、土地资源日益匮乏、再加上受新冠疫情影响,逝者遗体火化后骨灰如何妥善安葬(安置)一度成为近段时间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义乌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殡葬服务改革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据了解,我市墓地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以佛堂望月山公墓为例,除了公益性墓穴安置外,园区建设了占地999㎡的骨灰呈放堂,共三层,能容纳骨灰28000龛,并开辟了生态葬区,鼓励逝者及家属选择花、树葬及不保留骨灰的撒散等生态安葬。据悉我市于2010年设立奖励基金,对选择呈放堂、花、树葬、海葬的逝者家庭给予1000—15000元不等的奖励(补助),为全国首创,近些年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倡导下,在有关民政部门的努力下,在社会上初步形成了丧事从简,厉行节约良好风尚。另一方面,在“入土为安”“风水”等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花费巨资选择经营性公墓的仍然大有人在,据了解:黄山公墓“去年开价26.8万的墓地,成交23.8万,这还是托关系的。今年开价39.8万了,涨幅超过了50%。”未来几年,随着义乌城市规模扩大,人口不断增加,我市公益性墓地必将面临骨灰安葬(放)设施存量不足、公益性公墓财政负担增加、公益性骨灰楼堂祭扫保障压力大等困难,经营性墓地也将面临土地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浪费的问题。另一方面,如何做到既要保留传统风俗,又要冲破思想藩篱、革故鼎新,遏制厚葬、攀比之风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命题。基于上述原因,特提出在保留现行做法的基础上,对各镇街现有的公益性陵园加以整理改造,建成公益性生命公园,加大力度推行新型树葬的构想。一、公益性生命公园的概念:绿色生态,回归自然公益性生命公园是一种创新、生态的殡葬模式,根据实际地形地貌进行合理规划,按照公园风格修建的生态节地型骨灰安葬设施。公益性生命公园能够推进我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群众需求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遵循了“公益便民、群众受益,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地生态,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的原则,实现传统殡葬文化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统一。二、公益性生命公园的构想:建墓不见墓,陵园变公园在保留现行呈放堂安放、少部分传统公墓墓穴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新型树葬,最大限度节约土地资源。(一)新型树葬设想:根据地形地貌选取、移栽各种树龄的树木,以树干为圆心,根据树的大小设置圆形骨灰安葬区,中间留出通道便于维护,可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对树木进行认领,骨灰应封装在可降解材料或竹、木等天然材料制成的容器中,回填泥土后,建议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对坐标定位进行存储。(二)新型树葬的优点1.不保留骨灰,由于骨灰是装在天然材料或者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中,在一定时间内会自然分解(降解),从而回归到大自然中参与生态循环,符合国人千年传统观念入土为安,回归自然的传统观念。2.更加人文,与撒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做法相比,更显人文与对逝者的尊重,由于认领了树木,逝者亲人可以在传统祭祖扫墓时间对该树进行适当方式的养护,以树代墓追思、祭奠、凭吊逝者,做到了思有所托,奠有所寄。3.科学可持续,以树代墓,由于是以家庭(家族)为单位认领,祖辈、父辈、子孙后代皆可选择在树下安息,先人的生平、墓志铭均可以数字形式储存,方便子孙后代随时调取瞻仰,树木参天,也见证着家族的变迁,更容易形成凝聚力、认同感、归属感,实现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三)发展目标力求通过10—15年的努力,将我市公益性墓地公园化、生态化,达成“建墓不见墓,陵园变公园”的美好愿景。我们可以设想,在一棵参天大树下,安葬着世界名人、大科学家、艺术家或一个家族。离去的前人长眠在浓郁森林里,后人徜徉在林间小道,回忆着祖先的辉煌,追忆着亲人的笑容,欣慰地看到枝繁叶茂、绿意盎然的大树延续了逝者的生命,那是何等和谐之境界啊。三、支持与保障推广新型树葬,这只是初步构想,具体实施仍需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专家的调查论证,民政部门努力。一方面仍应在短期内对选择生态葬的逝者家庭予以奖励性补助;另一方面可采取分批分期、试点先行的做法;先在个别镇街设立试点,探索建设公益性生命公园、推广新型树葬的实施方法,积累经验,进而制定相应标准。第三,公益性生命公园应由民政部门运营管理;不得以合作、合股等形式进行社会化运营,不得改变其公益性质。不得委托或承包给任何营利性单位或个人运营管理。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王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局殡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公益生命公园大力推行新型树葬的建议》已收悉,您所提出的公益性生命公园的建设规划,与我市对生态葬区的规划思路不谋而合,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2011年开始推行生态葬,市委市政府结合义乌本土实际,出台了《义乌市实施生态葬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实施生态葬的奖励标准,同时对生态葬的实施对象、安葬方式、奖励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是开创先河,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2014年,出台了《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要求:各镇街要在骨灰堂周边同步规划生态葬区,专门划出一定区域用于树葬、花葬、草坪葬以及骨灰撒散,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加快生态葬区建设步伐,促进生态葬法的推广。生态葬区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陵园的整体风格、群众的接受程度等,注意景观协调、形式庄重,体现人性关怀和社会文明。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历任主要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树葬工作,并多次下乡实地调研、考察,本着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精神,多次出台与树葬相关的配套文件政策。2018年我市更是被确定为我省的树葬试点地区。针对我市的树葬试点,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义乌市《深化殡葬改革 推广树葬工作方案》(义殡改[2018]2号文件),最终确定佛堂镇、上溪镇开展我市树葬试点工作。目前佛堂、上溪、赤岸、义亭、大陈等镇街试点区域的树葬区均已建成并投用。 二、 办理情况 (一)关于“仍应在短期内对生态葬的逝者家庭予以奖励性补助”问题。我市自2011年开始实施生态葬,从2011年的8例到2022年395例,实施生态葬数量大大增加,群众接受度也在进一步提升。在群众接受度良好的情形下,2022年,我市出台了《义乌市殡葬全流程免费办法》,将基本丧葬费用减免扩大至我市区域范围内所有死亡人员,取消了生态葬奖励金额。 (二)关于“采取分批分期、试点先行”问题。近年来,我市佛堂、上溪、义亭、赤岸、廿三里、大陈、北苑7个镇街已建成生态葬区,选址均在镇级公墓或镇级骨灰堂周边。目前各镇街结合实际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生态葬模式,现已初具规模的有赤岸花坛葬、上溪草坪葬、佛堂树葬、义亭灌木葬等,在保证生态景观效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下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镇街开展生态葬区的建设,充分考虑生态葬区区位、交通、环境、土地等因素,争取建成一批全省领先的园林化生态葬区。您所提出的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对骨灰坐标定位进行存储,我们会在具体工作中作为参考。 (三)关于“公益性生命公园不得改变公益性质”问题。目前我市建成的生态葬区,均为财政投资,由各镇街进行管理,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安葬过程由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免费安葬,确保基本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加速助推培育社会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下步我市将按照省民政厅“公益性为主导、经营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思路,将“公益性”与“节地生态”结合起来,确保“逝有所安”。 三、 下步计划 1.继续推进节地生态葬工作。扩大树葬、撒散节地生态葬安放点,力争2023年年底前全市建成节地生态葬区10处以上。 2.持续推动绿色殡葬宣传。每年利用春节、清明、冬至等有利时机,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推动绿色殡葬理念宣传;结合新媒体、文化下乡等方式,将厚养薄葬理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入百姓心中。 3.深化生态殡葬综合改革。高标准实施生态殡葬改革,制定生态葬法义乌标准,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建成一批全省领先的园林化生态葬区示范点,实现全市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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