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47号
建议主题 关于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的建议
养老机构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加上这几年疫情的影响,使机构普遍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现象,机构护理人员学历低、年龄大、专业性有待提高,相对应的,护理岗位也存在着收入低、地位低、职业缺乏吸引力等特点。从全省数据而言,目前全省登记在案的包括康复治疗师、护士等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人员在内的护理员总数为4770人,平均年龄47岁,持证率约为77.14%。浙江省还将每万名老年人拥有25名持证养老护理员,列入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盒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指标。在壮大护理员队伍的同时,还要求所有护理员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同时,增强行业吸引力,广纳优秀护理服务和专业社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政策体系,提升人才素质能力。护理员的招聘与培养,以及和服务对象的磨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各方面来说,都希望能够有优秀的人加入到护理员的队伍中,持久的工作下去。对此,省里也强调要推动全省落实岗位津贴制度,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这几年受到疫情影响,尤其是2022年12月社会面开放以后,机构继续长时间执行封闭式管理的巨大冲击,导致护理人员的流失率非常高,迫切的需要借助岗位津贴制度的落实,提振养老机构人员的士气。虽然我市又较为吸引人的入职奖补制度,但受益面相对较小,养老机构中仅有零星的几个护士或康复治疗师等相关院校毕业生能享受该政策。一线护理员往往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程度较低,但又是养老机构日常工作中的核心力量。目前,浙江省多地已由民政局联合财政部门落实岗位津贴制度,大部分地市实行的是按护理员证书级别给予初级100元/月,中级150元(或200元)/月,高级200元(或300元)/月,技师250元(或400元)/月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少数显示除按上述标准发放外,还考虑护理员在本县市工作的工龄,按照累计工龄额外发放工龄岗位津贴。综上,本人提出如下两点建议:1、研究制定方案,扩大入职奖补的范围,建议将所有医疗、护理、社会工作等专业全部纳入入职奖补范围中,将护理员技能等级证书、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等也作为平行于专业背景的独立认定资格。2、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并落实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岗位津贴制度,完善津贴管理体系,在后疫情时代助力养老行业的稳步有序发展。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尊敬的陈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召集有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有关津贴发放情 情况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内专职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确定奖补标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2020年12月21日以前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毕业生继续按照《义乌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规定享受入职奖补执行。2023年度累计发放12人合计6.52万元。切实提升护理人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意识。 二、今后工作方向 为了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到养老服务行业,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市民政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继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提高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二要完善养老服务一线工作人员补贴发放机制。积极沟通协调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并落实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岗位津贴制度,落实岗位津贴制度,及时指导协助各养老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奖补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提高养老一线工作人员待遇水平。三要根据上级政策及时开展相关补贴政策宣传及补贴发放的贯彻落实工作。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义乌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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