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助力2023年企业发展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17号
建议主题 关于进一步助力2023年企业发展的建议
随着 2022 年 12 月0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后,民众的生活和工作陆续恢复正常。但是纵观义乌民营企业的全貌,还存在着受三年疫情影响,造成的资金紧张、员工匮乏、产值递减等诸多困难。为了促进民营企业在后疫情时代科学健康发展,让企业弯道超车,推动义乌整体经济发展。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1. 建议强化相关部门对企业的指导作用,强化沟通、协调、服务企业的职能。在产业引导、经营者培训、企业诊断等方面充分发挥对义乌民营企业的服务功能,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议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可以有相应的专家学者参与,凭借专家学者的特长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把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助力企业成长。2. 积极促成校企联谊等相关活动。其一是让高校成为企业家学习成长的摇篮,应发挥高校、技校的教育作用,定期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经营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他们开拓思路,转变观念,为企业家开辟一条健康成长的绿色通道。其二是让高校技校积极的向义乌企业优先输送人才,以免人才流失,解决企业招工难的实际问题。3. 加大对全市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市内各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利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解决面临的资金问题,不得断贷、压贷、抽贷。强化企业融资快线与中小融资平台的协同,为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通道和贴息、风险补偿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压力增大的问题。用足用好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及时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财政贴息。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经信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助力2023年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金华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恢复企业疫情后正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预期,市委市政府早谋划、早行动,深入研判经济形势,对标上级要求,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制定《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近几年,我市在对实体经济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给予专精特新企业财政资金政策奖励。2021年1月,我市印发《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实现倍增推 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发〔2021〕2号),明确了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专精特新培育体系,对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制 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 万元的奖励 ( 国家级培育企业折半享受)。截止目前,我市已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省隐形冠军2家;省专精特新企业31家。 (二)组织开展多样化企业服务活动。义乌经信局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企业服务工作,2022年,经信局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各类沙龙、培训服务活动。为满足更多企业的不同需求,经信局将采取各种方式更好的服务企业,依托企业码和直播间,结合我省近期开展的“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开展各类沙龙、培训以及直播活动,联合各部门进行政策宣贯,构建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和服务机制,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暖企解难题,助企提质效,惠企减负担。 (三)不定期组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结合《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 ( 2021-2025 年 )》,围绕系统推进“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及“浙商名家”工作,经信条线计划每年组织企业家培训班,今年举办了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专题培训班,主要面向我市“专精特新”企业的企业家,我市共有3家企业家报名参加。 (四)精准开展银企对接服务,推进“信易贷”提质提效。近年来,金融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推出政策性担保“总对总”批量化业务“普惠保”,对1000万以内的小微贷款实行“见贷即保”。同时针对汇率避险业务需交纳保证金占用资金成本,落地政策性担保汇率避险业务,并结合我市实际全省率先扩面至个体工商户和外综服企业,截止目前已与25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专项担保额度17.58亿元,已累计落地281户,金额3.49亿元,共为客户减免保证金34920万元,减免担保费用698.4万元。组织金融三服务走进镇街系列活动,组建137名金融顾问团队深入企业、园区、农村开展金融服务,累计走访企业3045家,解决问题1885个,缓解资金压力173亿。累计召开协调会93起,稳定信贷规模59.7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你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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