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高层安置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08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高层安置的建议
有机更新84.5号文件自从2020年开始试行,我市很多村庄都按该文件执行,规划都是高低结合(即垂直房和高层),都是先安置完垂直房再建高层。也就是高层建房必须在垂直房后面。目前在改造的村庄,旧房没有全部拆完就无法建造高层,导致已拆房审批好高层安置的农户无房可住,等待也是遥遥无期。如张宅村是原来三个村合并的村,也是84.5试点村,2020年开始拆房,现全村已拆60%,已拆405栋房屋,垂直房需安置282户(1020间),高层安置171户,面积17340平方。目前垂直房都可落地安置,高层却有困难。高层安置的基本上是老人和妇女(离婚女、外嫁女),现在老人们问,他们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建,什么时候可以住上新房?当初村里共建了过渡房100间给80岁以上老人入住,当时全部住满。现过了2个年头,空了20多间。剩下的老人要住上他们自己的房子还是需待时日。因此,根据类似村实际情况,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予重视,让有条件的村高层区块房屋先给予启动或部分启动。让没房可住的老人妇女早日有个安居的家。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张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高层安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0年5月,我市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通过规模控制、统一规划、集中安置、高低结合、空间赋能等方式让利于民,因村制宜推进农村有机更新,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 农村高层(多层)住宅建设办理流程为:镇街完成农户的分户审批→符合农村多层住宅安置条件的农户申请报名、交押金签订相关协议→镇街对农村多层住宅项目进行立项→村委会委托中介图纸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供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委会委托招标办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村委会委托中介定点放样→规划验线。为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效率,村委会可将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委托中介环节(招标、建筑设计、定点放样)前置,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 考虑到高层安置地块涉及地下室开挖等原因,高层住宅建设需一次性规划、统一建设以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实施性。因此农村高层(多层)住宅建设办理需提供的必要材料之一为该村人员安置基数清册,而提供安置基数清册的前提是该村基本完成农户分户报批。 二、下步计划 后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建议意见,结合我市以往农村有机更新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优化农村高层(多层)建筑的审批流程,给予群众更好更快的办事体验。在实施过程中,我局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将积极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及时帮助镇村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张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有机更新高层安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0年5月,我市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通过规模控制、统一规划、集中安置、高低结合、空间赋能等方式让利于民,因村制宜推进农村有机更新,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 农村高层(多层)住宅建设办理流程为:镇街完成农户的分户审批→符合农村多层住宅安置条件的农户申请报名、交押金签订相关协议→镇街对农村多层住宅项目进行立项→村委会委托中介图纸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供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委会委托招标办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村委会委托中介定点放样→规划验线。为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效率,村委会可将农村多层住宅建设委托中介环节(招标、建筑设计、定点放样)前置,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 考虑到高层安置地块涉及地下室开挖等原因,高层住宅建设需一次性规划、统一建设以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实施性。 因此农村高层(多层)住宅建设办理需提供的必要材料之一为该村人员安置基数清册,而提供安置基数清册的前提是该村基本完成农户分户报批。 二、下步计划 后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建议意见,并结合我市以往农村有机更新的成功经验,对农村高层(多层)建筑的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给予群众更好更快的办事体验。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镇村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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