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近视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84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近视的建议
眼睛是人体重要的器官,我们每个人都要通过眼睛观察和感知这美丽的大千世界,但现实是患近视的人越来越多,年龄也越来越小。我国是世界第一近视大国,青少年的“小眼镜”问题尤为突出。世界卫生组织此前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近视患者人数多达6亿左右,青少年近视率为世界第一。据全国青少年近视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3.6%。但是,受疫情居家隔离、线上课堂等影响,2020年以来,总体近视率较以往都有小幅的上升。另外除了发病率高,国内青少年中高度近视比例也成明显上升趋势,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近视在600度以上就属于高度近视,而2018年全国高三年级学生高度近视占比就达到21.9%。由此可见,青少年近视问题已经日趋严重,亟需引起社会各界更多的重视和关切。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过度用眼特别是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已经成为青少年近视的重要诱因。现在学生不论是在家还是在学校,都需要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教学,甚至有的学校,即使使用的投影仪不太清晰,也要到等到使用年限才能更换,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学生眼睛的疲劳度。在此,建议教育的主管部门能够会同专业的视光研究机构,针对学校教室的采光和多媒体光源制定一个标准,并根据标准定期的对全是各中小学的教室进行评估,并责成学校对相关设备做出更换或者维修保养。另外,建议在改善学校设备的同时,尽可能的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户外活动机会,多鼓励学生进行多种多样的户外体育或者艺术活动,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中间,能够适当地缓解用眼疲劳。至于有些学校存在的老师占用体育课或者大课间的现象,希望校方也能够加强监督检查,在保证学生学习的同时,更多地鼓励和提倡学生的用眼卫生。要把预防近视提高到和“双减”政策那样的政策强度,切实地改善当前未成年的近视的严峻形势。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教育局、卫健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近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提案急家长、学校、社会之所急,很有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视近视防控问题,于2019年下发《关于印发义乌市儿童青少年“健康护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19〕67号),提出近视防控科普等八大专项行动,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我局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科普宣传,联合市科协开展近视防控科普进校园3年行动计划,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好评。会同市中心医院等开展“小小眼科医生”活动,爱眼日、宣传月的防近宣传工作,整合各方资源推进近视防控科普宣传。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卫健局、近视防控指导中心等部门机构的沟通合作,制定年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行事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各项防近工作。以卫生院属地普查为原则,全面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2022年已完成20万余适龄学生屈光发育建档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联合卫健局组织近视防控校园宣讲人培训会议,对全市中小学校医,医共体成员单位近视防控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进行培训,建立分管领导、班主任、校医、志愿者等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 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今日择报》第41期以“义乌家校社联动,构建‘健康护眼’新体系”为题,介绍我市部门联动、家校协同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23年3月绣湖小学作为唯一的学校代表,在金华市体卫艺工作会议上作近视防控经验介绍。 二、办理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加强教室投影仪等设备维护更新、保障户外体艺活动及体育课开设等建议,我局将进一步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双减”落实专项督查,与下属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将“开齐开足体艺劳等课程,保证每天睡眠时间,确保体育活动时间”等纳入督查内容,督促学校规范办学,切实保护孩子身心健康。 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要求学校根据《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要求,按标准印刷中小学教材、试卷等印刷品。定期检查学校设备设施,及时维护更新教学设备。组织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时,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切实加强规范管理。 三是开展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2020-2022年我市共建有地市两级25个近视防控示范学校,2023年将继续推进近视防控示范校创建,以评促建提升我市校园近视防控水平。 我局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作方案,形成近视综合防控义乌经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教育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反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