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土地整治后再抛荒等问题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61号
建议主题 关于解决土地整治后再抛荒等问题的建议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耕地是我们生存的源泉,保护耕地就是守住农民的生命线。但我市在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促进“粮田”回归工作中,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整治出来的大部分土地耕作层浅、杂物多,原耕作犁底层、耕作层、平整度和清洁度均不符合水稻种植的基础标准。同一块地高低不平,高低落差20到45厘米左右,造成同一丘田块高处灌溉难,低处积水。土壤也严重退化、肥力较差、土壤结构、孔隙率、熵情值都不符合耕作水稻要求。2.参与整治的项目单位在土地整理质量并未考虑复垦地农业种植标准,许多区域拆旧房屋建筑石渣、石块都浅埋在农田中;种植户承包后耕作时,石渣石块直接损坏了农机械机具,产生高昂维修费,所以有石渣石块的田块无法用现代农业机械化操作,只能传统模式耕种,效率低。3.土地整治改造后又重新抛荒。2021年6月我接手了江东街道上麻车村(党校义中对面)地块,此处有300余亩土地正处于抛荒状态,当时与江东街道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合同,投入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希望能打造一个全市领先的农业+红色教育+研学旅游营地。但是很遗憾,在2022年初,江东街道以引进了更大公司的理由终止了合同,可是直到现在整片土地整年处于抛荒闲置状态。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实行严格耕地保护措施,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粮食生产,防止土地闲置返荒。对于非粮化整治的土地,让镇街与有能力整治、流转的种植大户签订合同,让大户自己对流转来的土地进行整治,镇街从专项经费中对大户进行补助。2.对于接管复垦地块的农业经营主体的第一次土壤恢复改造费用实行地租减免三年政策,保障土地生产功能。土地需要一定的时间休养,需要改良土壤、保水培肥、控污修复,增施有机肥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做到矫正土壤,恢复其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3.希望不要出现土地整治改造后又重新抛荒,别伤了农民的财,还寒了农民的心。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虞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土地整治后再抛荒等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制止耕地抛荒,对于有效保护利用耕地资源,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护和拓展农业生产发展空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2021年,我市出台《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严格治理耕地抛荒,明确对土地经营权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抛荒两年以上的,由土地发包方终止土地流转合同;对抛荒导致耕地种植条件破坏或耕地质量等级下降的,要督促限期改正并治理。并结合“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大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开展耕地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改善农田基础种植条件;改善耕地土壤质量,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促进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升耕地地力条件;强化耕地质量保护,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 2021年,义乌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制止耕地抛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组织开展耕地抛荒情况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抛荒耕地恢复利用的具体方案,有力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和统筹利用,从强化政策扶持、规范引导土地流转、着力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监管约束机制等方面着手,落实落细具体措施,严格制止耕地抛荒,扎实推进抛荒耕地复种。截至2022年底,我市耕地抛荒面积为14339.3亩,已全部完成复种,其中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抛荒耕地复耕复种10808.6亩,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耕地复耕复种1803.5亩。 二、办理情况 2023年3月我市开展耕地抛荒整治“回头看”。以抛荒连片5亩以上的“两非”整治后的地块,垦造耕地(含管护期内)、废旧农业设施用地(含养殖场)的耕地作为排查重点,共排查出抛荒地块共16个,面积1197.2亩。其中,“两非”整治后的地块11个,面积776亩;垦造耕地(含管护期内)地块3个,面积341.2亩;除上述情况外抛荒地块2个,面积80亩。目前均已完成地块整治工作,进行种植。 三、下步计划 1、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投入。“十四五”期间,我市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整治行动。每年向市财政争取4000万专门用于农田基础设施新建和提升改造。2022-2023年重点整治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2024-2025年重点整治粮食功能区以外农田的基础设施缺失情况,提高我市农田整体质量和基础设施水平,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能力。充分利用好新整治农田,高标准做好新整治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恢复耕种条件,及时种植粮食作物,坚决制止抛荒。对规模连片的农田,纳入农业标准地项目,建成美丽粮田。 2、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党政同责,压实田长管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提升耕地质量,守住耕地红线。 3、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鼓励镇(街道)出台扶持政策,不断提升农业投入占比,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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