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旧改房屋确权办证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39号
建议主题 关于加快旧改房屋确权办证的建议
​北苑街道在全市较早开展农村旧村改造,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集聚外来人口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义乌市承担了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有效增加了旧改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促进了农民增收。本人走访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北苑街道多数完成旧改的农村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对于部分违章升层的情况采取了罚款,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标注的方式予以解决。而稠山社区、春晗社区等部分较早完成旧改的农村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稠山社区、春晗社区早在2012年前就已完成旧改,有的农户创业做生意需要贷款,但是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旧改房产无法抵押贷款,党的20大提出要实现共同富裕,我市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优秀案例。可以说旧改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是我市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建议自规局对我市已完成旧改的农村,加快办理不动产权确权登记进程,对集体升层的农村,按照已有政策,收取一定的罚金,在不动产权证书上予以标注,收取的罚金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改善民生,加强村庄建设。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朱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旧改房屋确权办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义乌市列为首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承担宅基地改革任务。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及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义乌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暂行办法及细则》,对2014年3月27日之前违反土地、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建设的农村住房纳入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畴。 根据历史遗留处理细则的规定:农户提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申请后,由村级组织按要求开展建房情况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无异议的,村级组织将符合处理条件的农户上报镇(街)政府审查;镇(街)政府审查通过后村级组织收取有偿使用费。农户凭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审查表、用地审批表、规划许可文件等申请不动产登记。通过改革试点,夯实了农村住房的不动产登记基础,有效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效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根据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的职能。目前,我市已启动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整治方案已由农业农村局上报备案,批复同意后即可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利用此次违法整治的契机,适时调整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政策。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将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时间节点给予顺延,同时对可处理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争取更大的改革红利,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让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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