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30号
建议主题 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
​ 一、现状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区已经成为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不但要完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社区自身工作,而且还承载着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如:党建、创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民政、文化体育、宣传教育、劳动保障、妇女儿童、养老服务、社会综治等等近百项。以前一些职能部门的该做的工作,现在也都放到社区。可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者“5+2、白加黑”的工作已成常态。社区人员经常性超负荷的工作,然而他们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的工资却相差悬殊。二、分析(一)社区工作者待遇现状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已接近义乌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已连续多年未提高。日益增加的工作强度,不断下压的工作责任与待遇水平完全不相符,影响了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二)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的紧迫感社区是联系政府服务群众,解决民生问题的最后一公里的末端。因此,稳定好、建设好社区工作者队伍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由于待遇低、任务重、年轻人没有上升空间,收入与付出不对称,不符合社区工作职业化发展趋势。只有尽快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的补贴待遇,解决他们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稳定队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使社区建设强大起来,发挥社区应有的作用,服务好居民群众。三、建议一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进行缴纳社保,目前社区工作者的社会保险按最低的基数缴纳。二是完善与社会相适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办法,设置加班工资,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与物价指数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三是完善晋升渠道,设置面向社工招考事业编制及行政编制的岗位。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民政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朱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社区工作者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社区工作者是沟通和联系群众,畅通社情民意第一人,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加强和完善基层社区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我市历来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2011年就出台了关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文件,全市实行统一的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社区工作者工资提标,近些年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水平一直位于金华地区前列。2019年我市出台《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确定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为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5倍水平。2020年,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为9.8万元(不含由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2022年,我市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定向招录1名公务员,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干部定向招录1名事业干部,进一步打通专职社工晋升渠道。 二、 办理情况和下步计划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基层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建议》立足现实,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我们就相关内容与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进行了沟通,并已起草专职社工待遇调整文件初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保障工作。一是在招录街道(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继续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打通社区工作者的晋升渠道;二是做好专职社工待遇调整工作,切实提高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三是持续开展社区减负工作,进一步减轻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压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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