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年金制度体系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18号
建议主题 关于建立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年金制度体系的建议
我市目前退休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800元左右,按照目前我市的物价和消费水平情况,确实是比较少,主要原因是在职时单位统一的社保缴纳标准太低。很多在职社区工作者对自己未来退休后的生活感到担忧。从目前社区工作实际情况看,社区承担了上级下派的大量行政任务,能干得、不能干得,该干得、不该干得,都是社区在干,维稳、安全生产、民生救助、社区文化、文明城市、有机更新等等,特别是疫情当前,每名社区工作者起早贪黑,宣传政策、走楼登门、动员疫苗、做核酸、落实防控措施、处理纠纷矛盾等等,事无巨细,经常要面对少数人的无端指责、嘲讽谩骂,加上临时应急的任务,周六周日基本无休,可谓是撇小家、顾大家,勤勤恳恳、认认真真、任劳任怨,其中的各种心酸、各种压力......一旦出现闪失,就要被追责问责处责。每名社区工作人员都很不容易,充当着“勤务员”“消防员”“稳压器”的基石作用,应该说社区承担的职责使命不亚于其他任何一个行业,少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拼命竭力付出,还真得不行,所以他们更应该得到必要的尊重,退休后理应享受到应有的生活待遇。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尽快顺应新时代社区治理发展形势要求,为广大专职社区工作者把职业年金这个制度短板补齐。建议:尽快建立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年金制度体系,让社区工作者们老有所养。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朱代表等5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保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年金制度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社区工作者作为沟通和联系群众,畅通社情民意第一人,建立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加强和完善基层社区治理的前提和保障,我市历来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2011年就出台了关于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文件,全市实行统一的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社区工作者工资提标,近些年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水平一直位于金华地区前列。2018年我市出台《义乌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再次确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任职或受聘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严格落实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等待遇。 二、 办理情况和下步计划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年金制度体系的建议》立足现实,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收到该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向人社局了解相关情况,职业年金制度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年金办法建立和施行的,其性质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执行。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是强制性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必须同时建立职业年金。我们也了解到,除了职业年金,还有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根据企业的盈利和职工的绩效为职工年金个人账户供款,与企业经济效益好坏、个人贡献大小等挂钩,浮动性较大。 专职社工缴纳职业年金涉及到政策突破,我们也与组织、人社、财政等多部门进行了沟通协商,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向上反映相关情况,寻找专职社工参加补充养老保障的新路径和新形式,充分保障专职社工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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