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场、公园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101号
建议主题 关于广场、公园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广场、公园是市民休闲的好去处。然而近年来,随着广场舞、唱歌活动的风靡,噪声扰民问题也随之而来,让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广场及公园的有序管理也体现出了一个城市的治理水平,亟待整治提升。绣湖公园在老一代义乌人心目中,是特殊的存在。碧波荡漾的绣川水,矗立千年的大安寺塔、静谧的华川书社,本应承载着一个城市的文化和灵魂,体现着城市的文明和素养,应当被人们敬畏和爱护。闲暇约三五好友,在此闲聊休憩;亦或是以水为墨,在此提笔练字;或是漫步园林廊道观鱼赏花。但近年来随着广场舞的兴起,公园内的大小空地、亭台水榭、广场的每个角落都被“瓜分殆尽”。这种怪现象主要体现在:1、广场舞团队各自为政、占据地盘。且团队之间存在攀比怄气,抢场地、比阵势、比人数、比音贝的现象。以绣湖公园为例,众多活跃的团队中,备案过的团队就有数十家,其中最大的团队号称有五百多名成员。没有备案的队伍大则七八十人,少则数十人,为数众多。2、各种歌唱活动不分时宜噪音扰民。直播唱歌、边走边大声公放音乐、更有团队搬来调音台等音响设备,俨然开演唱会的阵势,为的是博得观众的驻足和喝彩。真要是说公园适合唱歌也不见得。每天早上六点到十点,晚上七点至九点分别是早高峰和晚高峰时段,公园广场人声鼎沸,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可谓一山更比一山高。部分老年人喜欢早起,清晨六点公园已经开始热闹,喧嚣的广场舞旋律与清晨的静谧是如此的不协调。附近居民时有抱怨,也尝试投诉。社区及执法部门多次进行劝导整治,效果不佳。尤其在疫情期间,公园、广场扎堆聚集现象是治理的一大难题,聚集者甚至连基本的戴口罩都做不到。社区工作人员每天苦口婆心巡查、劝导,但比起庞大的广场舞人海,只能湮没在人群里,还要遭受谩骂。这些团队基本以老年人居多,他们认为人身自由受到了侵犯。只要没有文件明令禁止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根本不搭理社区的劝导。建议:规范的管理及可量化的评判标准成为治理广场、公园噪音扰民的有效途径。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以法律为依托,加强引导,让广场、公园的娱乐活动与辖区居民生活相得益彰。1、加强宣传,强化源头管理。属地做好公众噪声污染防治类宣传,加大力度宣传2022年6月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增强公众法律意识,自觉减少噪声排放,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守法、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2、明确职责,加强巡查劝导。要明确园林方的主要管理责任,加强公园秩序管理,加大巡查劝导力度,合理配置人员,因地制宜开展公园管理,加强源头噪声污染管控。3、制定规范,联合执法。由园林部门制定有关公园管理秩序和文明行为标准,规定公园跳舞、唱歌时间、音量的分贝,以及不能产生噪音的时间和地点。由执法部门牵头做好广场舞团队备案工作,由团队负责人与执法部门签订自律责任书,对活动时间和音量有所限制。执法在日常管理中,利用分贝测量仪器等有效监测公园广场内高音量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对屡劝不改的,依法依规处罚。如必要,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采取行动维护法律权威,形成震慑力。4、拓展活动空间、有序疏导。必须意识到的问题是,居民的健康需要保障,部分人的文体锻炼需求也应得到重视。很多人,尤其是老年人选择户外歌舞和锻炼,确实也是没有其它地方可去,周边社区缺少文体活动的室内公共空间,一些文体活动场所在休息日和晚间时间不开放,或者开放价格较贵。对此,有关部门不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各类群体提供更多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和展现平台,为老年人创造更多文体活动机会。广场、公园噪音扰民问题是近年来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让市民共享绿色生态之惬意、城市文明之成果。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旅体局、稠城街道办事处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陈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广场、公园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绿化是“三分建、七分养”,城市公园也是如此,优秀的公园是靠“管”出来的。建设局园林处为了加强公园管理,对城市重要公园绿地通过市场化招标引入物业管理公司。目前33个公园,管理面积300万平方米,公园秩序管理人员231人。 但是,我市城市公园管理相关制度有所欠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管理人员仅靠文明劝导力度不够,导致公园管理效果不佳。代表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具体到位,代表提出的建议,也非常有建设性和参考性。 我们今年将围绕主要问题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1、调查问题。摸排广场、公园跳舞、唱歌等噪音源头情况; 2、制订制度。结合摸排情况,与执法等相关单位拟定相应管理制度; 3、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广场公园活动管理座谈会; 4、发动宣传。根据意见修改完成后,发布管理办法,同时开展广泛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具体落实,并组织相关部门跟踪解决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强强联合,协同管理,在管理制度实施后,公园噪音、秩序等问题一定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园林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陈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噪音执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广场、公园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噪音执法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2022年7月8日,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实施为契机,报市政府同意后,制定下发了《义乌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各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完善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提高政府环境噪声监管能力和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解决问题”的原则,以代表提出的绣湖公园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为例,第一是实行“三限”应急措施,我局对绣湖公园、广场的广场舞、健身活动、露天卡拉OK等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开展排查,就场地位置、活动时间、噪声投诉和噪声控制措施等形成工作台账。第二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我局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且拒不改正的娱乐健身队伍,采取暂扣排放噪声音响设备等措施。第三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局积极通过与各健身娱乐队伍领队定期约谈、召开座谈会和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介绍噪声危害和噪声污染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市民开展和谐文明的健身娱乐活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噪声污染治理良好氛围,推动实现噪声污染社会共治。 办理情况 收到陈代表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建工作小组研究广场舞噪音扰民事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我局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为导向,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定期对广场舞噪声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对噪声举报热点区域、污染类型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解决方案。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收费卡拉OK、直播带货等营利性经营活动。 2.对于广场舞等群众性娱乐活动,对在重点区域(绣湖公园、市民广场及其他噪音敏感举报多发区域)内的公园、广场使用高音喇叭的广场舞队伍,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与队伍负责人签订广场舞活动文明约定。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查处取缔等措施,有效解决目前噪音扰民信访高发态势。 3.创新噪音管理工作机制,探索采用有源定向扬声器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新思路。2023年4月7日,我局组织市园林管理处、绣湖社区、稠城大队、北苑大队到东阳市就舒心广场舞建设问题进行了学习交流,并到东阳市博物馆广场对广场舞定向音响设备应用情况进行现场观摩体验。为后续我市市民广场、雪峰公园等热点区域广场舞噪声污染治理积累宝贵经验。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与园林管理处和稠城街道进行沟通协调,积极划定活动区域,推动有源定向扬声器前期硬件设施落地,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社会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噪音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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