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用分上限与取消有效期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87号
建议主题 关于调整信用分上限与取消有效期的建议
自2017年浙江省出台的首部个人信用管理办法《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以来,信用分越来越被大众所重视。但信用分的相关知识并不普及,同时,信用分设置的上限及有效期对信用分的推广和普及存在巨大的阻力。一、信用分的定义“ 信用分”从何而来?如今,"信用分”可以当钱花了。那么,你的“信用分”值多少钱呢?用户的“信用”到底从何而来?相关的机构又是依据什么为用户打分的?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2020版)》中规定: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信用评分以基础分值80分为起评分,自然人以基础分值100分为起评分。而企业信用评分分布在0到120之间,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信用评分分布在0到100之间,分数越高表明信用越好,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类,A类90分以上,B类75-90分,C类65-75分,D类50-65分,E类50分以下。而自然人信用评分分布在0到200之间,分数越高表明信用越好,150分以上为信用极好,120-150为信用优秀,100-120为信用良好,80-100为轻微失信,50-80为信用较差,50分以下为信用极差。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失信记录的,每年加一分。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评分的有效期是:有效期的为有效期截止时间;无有效期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为认定之日起5年,但依法被判刑剥夺人身自由刑罚的,自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部门评价信息按评价频率确定有效期,一般为1年。二、存在的问题目前,信用分对社会公众来说越来越重视,从2017年信用分实施以来,大多数人的信用分通过一些网站可以查询到条目式清单,哪些良好信息加了信用分,哪些不良信息扣了信用分。而近期,有不少人发现自己的信用分突然变少了,或是本年有加分但总分没变甚至变少,更有部分市民还发现突然少了几十分。在办理涉及信用分的业务过程发现,如实上报信用分后,在办理截止后信用分减少了。一度认为办理导致信用分减少,自己在报假材料,形成“被动不诚信”之感。通过了解《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2020版)》才得知信用分存在有效期。比如荣誉加分,省级或国家级的许许多多奖项,终身只有一次机会,荣誉不是终身有效,在没有不良信息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少了信用分真不妥当。部分市民通过市慈善总会得知,有些人捐了款,已经达到信用加分要求理应有加分,但有很多人反应信用分没有加上,有的人反应不但没加分反而变少了,要求慈善总会给予答复。市慈善总会向信用办咨询了解情况才得知,虽然捐赠信用分加上了,但是5年前的良好信息是有到期减分情况,这样一来不但加大了慈善总会的工作量,也对慈善总会的诚信有所影响。俗语说,人无信则不立。“信用分”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生活的同时,也为部分人的金融生活埋下了不小的隐患。如果市民信用状况良好,在同银行打交道时可以获得不少实惠。这类客户贷款时,往往可以享受到商业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贷款期限可能更长些、金额也可能更多些。相反,如果用户信用状况没有加分在不知的情况下反而减分,在申请贷款时则很可能遭拒。即使事后侥幸获得贷款,但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比如,得不到优惠贷款利率、额度期限短等。这些都是由于信用加分有上限,信用分有期限造成的后果。三、建议“信用有价”、“守信处处便利,失信寸步难行”在广大民众心中已形成共识,希望信用办对信用评分办法规则能做调整。一是诚信无上限,信用分对企业也好、自然人也好不应设置上限,只要诚实守信,有良好记录该加就加没有上限、有不良记录该扣则扣;二是取消信用分有效期,不要有1年与5年有效期的规定,一次荣誉加分终身可以享用,信用积分可以累加,不要有期限性,也要让广大民众能明明白白自己那些行为加分,那些行为需要扣分,不能让广大民众“一头雾水”,更不能让诚信人被动“不诚信”(突然减分)而产生心里落差。也让更多民众明白“诚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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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金融办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朱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信用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信用分上限与取消有效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2015年开始,总体处于国家领先水平: 2015年7月,获批国家首批信用示范创建城市,大力实施“我诚信,我吉祥”和“摇响拨浪鼓·同圆中国梦”工程,深入推进“诚信义乌”建设,打造信义商城。 2016年5月,全国“建设核心价值,构建诚信社会”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义乌用小商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做法得到刘奇葆部长批示肯定,义乌诚信建设经验做法得以推广。 2017年7月,商务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514号),推广我市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同年12月,我市成为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2018年9月,荣获“全国标准化信用平台网站”荣誉称号,成为国家守信激励创新工作试点。 2019年11月,在我市召开全国信用工作现场会推广义乌经验,成为全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函,对我市信用机制体制建设取得成效表示肯定(唯一县级市)。 2023年5月,《“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实践探索》荣获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 截至当前,我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擦亮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品牌,高水平建设信用义乌。 一是夯实信用底座基础支撑。目前止,我市信用平台已全面归集60个政府部门、101家金融机构的1550项信用数据,形成覆盖95.47万市场主体、309.03万自然人、1544家社会组织、政府机构111家、事业单位526家,总量超过6.3亿条的多维信用数据库。并建成覆盖所有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提醒累计206万次,信用修复累计1051次。 二是强化信用数据价值赋能。行政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嵌入22个政务系统1757个事项。市场领域“信用+信贷”全覆盖: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贷中、贷后”全链条信用应用机制,全面推开“信易贷”,2023年共推出产品143个,授信金额214.12亿元,发放金额123.14亿元,惠及19,681户市场主体。民生领域“信用+民生服务”全覆盖:聚焦“群众获得感”,累计实现“信用乘车”服务193,305人次,优惠乘车金额49,422.68元;“信用停车”优惠117,204辆次,优惠停车金额76,323.45元;“信用用水”服务104,254人次,分质供水优惠水费311万元;“信用用电”容缺受理21,148次;“信用用气”业务容缺受理21,239次,免费补卡1,056张。 三是持续推进信用宣传。结合1.9诚信日、6.14信用关爱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充分挖掘信用建设亮点做法、典型案例,讲好“信用义乌”故事,弘扬诚信义乌文化。我市《“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实践探索》《依托“信用红梅指数”打造“承诺-践诺”乡村治理新模式》两个案例经省发改委、省信用中心联合推荐至国家信用中心,参加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评选,其中《“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实践探索》荣获全国优秀案例。 二、办理情况 对于建议1:诚信无上限,信用分对企业也好、自然人也好不应设置上限,只要诚实守信,有良好记录该加就加没有上限、有不良记录该扣则扣。 我市“信用分”是用百分制量化对五类主体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分数的高低对应信用综合评价类别:企业A、B、C、D、E五类,自然人极好、优秀、良好、轻微失信、较差和极差六类。我市对企业或自然人的信用加分、扣分出台了先后出台了《义乌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义乌市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义乌市信用评分标准》《义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其中《义乌市信用评分标准》规定,企业按“基本情况、履约践诺、经营活动、遵纪守法、社会责任”五个维度进行信用加分、扣分;自然人按“身份特质、履约践诺、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公德品行”五个维度进行信用加分、扣分。对于您提出的“加分不设上限”,我们广泛征求了信用建设成员单位的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假如不设上限,某些领域就会出现漏洞,导致无限“刷分”,如捐赠信息,信用主体可以不停的捐赠,从而覆盖不良信息带来的扣分,曲解了信用的本质,无法全面衡量信用主体的整体情况;也存在舆情风险,如“用钱买信用”等,较大影响“信用示范城市”建设进程。 对于建议2:取消信用分有效期,不要有1年与5年有效期的规定,一次荣誉加分终身可以享用,信用积分可以累加,不要有期限性; 我市信用平台展示荣誉期限参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规定,荣誉记录保留五年;但荣誉数据提供单位或评定部门有明确荣誉期限的按其规定执行。对于您提出的“一次荣誉终身享用,不设期限”的建议,经信用建设成员单位讨论,认为对一些特定的荣誉加分“不设期限”有一定合理性,对此,我们要求所有信用建设成员单位对报送的荣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不设期限”的荣誉信息形成备注,重新报送我市信用平台,信用平台按其报送的荣誉信息进行调整。 对于建议3:三是有关信用分知识普及问题。 持续结合1.9诚信日、6.14信用关爱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充分挖掘信用建设亮点做法、典型案例,讲好“信用义乌”故事,弘扬诚信义乌文化。 三、下步计划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一是不断完善信用建设工作制度,提高信用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不断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与上级信用评价结果的融合度;三是不断迭代升级信用应用场景,提高“信易贷”等重点应用场景的惠及面;四是不断完善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支撑能力,保障平台安全有效运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信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金融办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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