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66号
建议主题 关于切实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建议
疫情防控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为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并落到实处,现建议如下:一、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到位。二、落实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增加医院医务人员高级职称比例,据调查我市多家基层医疗机构高级职称名额紧缺,导致很大一部分的医务人员的职称不能及时晋升,建议给予一定比例的倾斜。四、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需要组织医务人员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五、鼓励和支持在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节日期间,为持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医务人员提供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双份礼包等优待政策。六、开展一线医务人员评先表彰,提高评优比例,表彰先进典型等。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卫健局、人力社保局、税务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方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和对医务人员群体的关心关爱。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建议》收悉。经商国税、财政、人社和文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主要成效: 新冠疫情以来,我市的医务人员奋战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白衣执甲,逆行而上。为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和佑护群众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我局紧抓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做好绩效核增、临时性补助申报等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各类先进推选、评比以及开展慰问等活动。让医务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以及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举措,我局第一时间启动了政策落实工作,积极争取财政和人社部门的支持,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5600万元,并在2023年农历新年前基本发放到位,及时落实党和政府对医务人员的重视和关爱。同时,除了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外,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一线医务人员的临时性补助的统计上报工作,特别是国家对新冠实施“乙类乙管”后,医务人员工作量剧增,根据国家有关适当延长新冠“甲类乙管”的政策,对2022年12月7日到2023年1月31日直接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发热门诊、急诊、呼吸科病房、感染科病房和重症病房内的医护人员以及120急救和血站一线采血人员进行了统计上报。目前经财政、人社等部门会签,都已按程序逐级上报,待审核批复后,按照上级部署及时予以兑现。 (二)关于落实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经与国税部门沟通后明确,按照文件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其中奖金应为财政出资,单位发放的仍需缴纳个税。因此,我市一线医务人员的临补可以减免个税,但核增一次性绩效不能免税。 (三)关于增加医院医务人员高级职称比例。目前,卫健系统的确存在部分医务人员高级职称因岗位数量有限,无法评聘的问题。201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浙人社发〔2015〕130号)和《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1号),全面实行分级管理,全面推进评聘结合,全面实行分类评价。明确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高级岗位空缺数,实行人员申报竞聘,经单位全面考核后按一定比例差额,择优推荐评审,对评审通过并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在空缺岗位内择优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实现评价与使用的统一。 2018年,我省进一步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8〕29号),自2018年起,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 2019年,我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了《关于建立义乌市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实施意见》(义卫发〔2019〕31号),医共体基层院区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不高于牵头医院等级标准重新核定,统一设置,统筹管理。牵头医院不得挤占基层院区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此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设置比例调整提高后明显增加了基层院区高级岗位职数,对缓解相应单位医务人员晋升困难起到较大作用。 (四)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需要组织医务人员相关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目前,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开展了针对职工的健康体检和疗休养活动。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已经完成了职工体检工作,职工疗休养工作也已经启动。市总工会也曾组织援鄂医疗队的18名人员开展疗休养。 (五)关于鼓励和支持在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节日期间,为持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医务人员提供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双份礼包等优待政策。经商文旅局等部门,目前全市的公立的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等都已经免费对外开放,部分如森山公园等私立场所作为企业经营行为,目前需要收费,暂未出台优惠政策。后续我们也将会同文旅局等部门积极和企业主进行沟通提供相应的优惠。 (六)关于开展一线医务人员评先表彰,提高评优比例,表彰先进典型等。市委市政府先后开展了战役先锋、“8·2”义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战疫冲锋手” 选树和个人记功、嘉奖,卫健系统有300多名医务人员受到了表彰。在年终的考绩考核中,各单位对表现优异的一线医务人员适当倾斜、我局也组织开展了第六届“最美天使”的评选,有多名不同岗位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被评为“最美天使”。除外,在疫情期间,我局及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也在护士节、端午节等节日组织了多次对火车站卡口、核酸检测基地、隔离酒店等的一线医务人员的慰问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作为卫生健康行业的主管部门,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是卫健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内容。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做好一线人员临补发放工作。同时,协调财政、人社、文旅等有关部门,重点从加大财政保障、落实待遇政策、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做好长效机制研究,进一步细化、优化和不断完善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优化保障待遇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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