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出台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58号
建议主题 关于尽快出台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的建议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发展已由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式增长,农村有机更新正式成为老百姓改善住房条件的主要方式。加强农村有机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让老百姓早点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更好地彰显农村的独特魅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加快农村老旧房有机更新是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虽经过前两年的危旧房整治,但各村依旧存在大量的老旧房,居住环境差,这些区块往往成为农村的盲区、死角,与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格格不入。近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84.5号文件,给了广大村民极大的信心与希望,许多老百姓也得到了美丽农村建设带来的红利,走向了共同富裕争取3年内解决村民住房问题,真正的让广大百姓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与重视。然而,我们有些农村是传统古村落,拥有一些市级以上文保单位;有些农村有不少房屋是近几年刚建的新房,没有更新改造愿望;有些农村老旧房拆除后未及时规划,类似“空心村”;对于以上这些农村如果也都采取全拆全建模式,对百姓是一种负担,也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我们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微改造模式开展农村有机更新。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防止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一刀切”。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朱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出台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和美乡村建设中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偏少、村庄风貌单一乏味等问题,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针对此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宅基地改革工作专班其他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道)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该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明确保留区块和更新区块两类改造区块的布局,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予以修缮保留,对其他现有建筑通过原址修缮、改建、产权置换等方式合理利用,对违法建筑应予处理或拆除。 三、下步计划 近期《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将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将会同自规局等部门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及时帮助镇村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朱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历时20余年,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市新农村建设当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偏少、村庄风貌单一乏味等问题,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针对此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微改造”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方案中需要明确保留区块和更新区块两类改造区块的布局,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予以修缮保留,对其他现有建筑通过原址修缮、改建、产权置换等方式合理利用,对违法建筑应予处理或拆除。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还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镇村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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