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农村优先参加有机更新的建议

受理结果

编 号 第29号
建议主题 关于部分农村优先参加有机更新的建议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实现共同富裕,要关注农村,建设农村,缩小城乡差距。义乌的农村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村与村之间贫富差距非常大。旧改过的农村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家家开小车住洋房,每年还有房租收入,多则几十万,少则也有十几万,过着幸福美满的富裕生活;而未参加旧改的农村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有些农村在2000年以前,由于政府对土地管理比较宽松,有很多村的村干部胆子大会办事,每年都会安排部分土地卖给村里需要建房的农户,经乡镇政府罚款处理后,自然就变合法了,这些村由于当时房子建的多,现在70%以上的农户每年也有一定的房租收入,日子过的也还可以。而有一小部分农村由于各种原因,2000年以前没有建什么房子,2000年以后政府对土地也管的严更加没地建房。就拿福田街道尚经村举个例子:尚经村在册人口1850人,村域建设用地面积约171亩,人均占地面积仅有62平方米,而在义乌大多数农村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都有90至100平方米,尚经村和其他村相比,人均建设用地整整少了1/3。全村70%以上的农户没有房租收入,全村低保户11户,低保边缘户10户,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5平方的住房困难户有30多户,这些农户的房子基本上都是C、D级危房,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和旧改过的农村相比贫富差距很大。为了响应国家共富号召。我建议:由镇街牵头,对辖区内未旧改的农村进行测量排摸后上报市政府,由政府统筹安排,对人均占地面积最少,居住条件最差,安全隐患最严重的那些村,给予建设用地等政策倾斜,优先参加有机更新。当然前提条件是该村必须有90%以上的农户完成签订房屋收回协议后,才能参加农村有机更新。希望政府采纳,让这些贫困村、住房困难户早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共同富裕。
信件附件
提交时间 2023-08-11
承办单位 自规局、农业农村局
办理落实情况
已解决  √ 正在解决   创造条件解决  
黄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部分农村优先参加有机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和美乡村建设当中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偏少、村庄风貌单一乏味等问题,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等问题。去年以来,宅基地改革工作专班充分调研,以84.5号政策为基础,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道)意见后,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该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明确保留区块和更新区块两类改造区块的布局,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予以修缮保留,对其他现有建筑通过原址修缮、改建、产权置换等方式合理利用,对违法建筑应予处理或拆除。 三、下步计划 近期《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将上报市政府审定,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会同专班其他部门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帮助镇村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黄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部分农村优先参加有机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有机更新工作及成效 我市自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开展村庄改造以来,历时20余年,先后探索了四层半垂直房、高低结合、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农村更新改造、农村有机更新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对解决群众建房问题、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城乡设品质、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市新农村建设当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偏少、村庄风貌单一乏味等问题,我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目前,全市已有126个村启动有机更新,涉及农户5万余户,其中124个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建房用地分户审批18799户。 二、办理情况 农村有机更新具体实施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和推进办法。如全市有19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不适宜全拆全建;部分农村由于新建、拆翻建农房比例高,农户实施整村拆建意愿低或受资源环境、土地要素等制约,无法整村开展有机更新针对此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工作专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84.5号政策为基础,经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目前已基本成稿。 “微改造”办法总的目标是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情况,因地制宜实施“微改造”,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方案中需要明确保留区块和更新区块两类改造区块的布局,其中:更新区块应按照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核定规模并重新规划建设。保留区块内建筑要从建筑立面、建筑内部、拆建更新、古建筑活化利用、公共空间等方面进行科学更新。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予以修缮保留,对其他现有建筑通过原址修缮、改建、产权置换等方式合理利用,对违法建筑应予处理或拆除。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于近期将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争取尽快出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还将跟进做好政策指导和后续完善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镇村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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